昌黎县效能监察、经济环境110中心受理投诉的范围
2007-01-10 15:32  文章来源:昌黎县效能监察、经济环境110中心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一)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事项拖延不办的;
  (二)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工作推诿,敷衍塞责,效率低下,给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延误或损失的;
  (三)违反政务公开规定,不履行公开和告知义务,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知情权的;
  (四)对群众的正当要求和合理意见置之不理的;
  (五)不履行公开承诺的。 

200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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