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公告
2008-06-02 11:11  文章来源:人大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2008年5月30日昌黎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决定任命:
  张铁楹同志为昌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任命:
  李莉炜同志为昌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朱峰同志为昌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黄晓丹同志为昌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刘振会同志为昌黎县人民法院大蒲河人民法庭副庭长;
  黄利君同志为昌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李慕红同志为昌黎县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郑相武同志为昌黎县人民法院刘台庄人民法庭庭长;
  孙志新同志为昌黎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袁利同志为昌黎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胡奇峰同志为昌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杨红梅同志为昌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牛巨武同志为昌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
  李莉炜同志的昌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朱峰同志的昌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黄利君同志的昌黎县人民法院刘台庄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李慕红同志的昌黎县人民法院新集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郑相武同志的昌黎县人民法院泥井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袁利同志的昌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李建文同志的昌黎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胡奇峰同志的昌黎县人民法院泥井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杨红梅同志的昌黎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牛巨武同志的昌黎县人民法院龙家店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大常委会
                        200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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