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弘扬新时期昌黎精神2006年‘磊迪林’杯环城长跑”比赛的通知
2006-12-06 09:44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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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党委、政府,各区工委、管委,昌黎镇各街道工委、办事处,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大力弘扬以“干事创业、求真务实、勇于负责、进取图强”为主要内涵的新时期昌黎精神,在全县掀起全民健身运动的新高潮,县公民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体育局决定联合组织开展“弘扬新时期昌黎精神2006年‘磊迪林’杯环城长跑”比赛,请各单位及社会各界群众认真组织积极参加。现将规程印发给你们,请按规程规定认真做好准备并组队参赛。


     县公民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体育局 
 
   2006年11月24日


  
附件1:环城长跑比赛竞赛规程

“弘扬新时期昌黎精神
2006年‘磊迪林’杯环城长跑”
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地点:
  2006年12月29日上午9:00时,东山公园门前起点、终点(环城),全程约8.8千米。
  二、竞赛组别:
  成年组(男女)、青少年组(男女)
  三、报名办法:
  1、参赛资格:成年组运动员必须是我县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干部群众,各单位组织参报的运动员须是在职干部职工;青少年组运动员须是有我县正式学籍的12周岁以上在校学生。
  2、报名人数:以党委、工委为单位报名。县直机关工委及所属党组织共报名不少于200人,并注明运动员所属单位。教育工委组织青少年组运动员不少于200人,成年组不限。其他党委、工委至少组织一个代表队,报领队、教练各一人;运动员男6人,女4人,多者不限。
  3、各党委、工委组织报名到县体育局,届时携带报名表(加盖公章)和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群众报名到磊迪林运动休闲广场(县电影院斜对过),报名者须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
  4、报名截止日期:2006年12月15日。
  四、比赛办法:
  1、各组别男、女运动员同时出发,同一路线。到各发卡处领取号牌,返回东山公园(终点)领取名次卡,用时少者列前。号牌缺一者,不计算成绩。
  2、各组别男、女运动员分别录取。
  3、比赛时间从发令开始计算,1.5小时结束比赛。
  五、录取名次:
  1、各组别男女运动员按参赛人数20%录取名次,作为团体成绩。
  2、男女运动员名次之和为参赛单位的团体成绩。
  3、团体成绩前六名颁发证书。
  4、本次比赛设优秀组织奖。
  5、男女运动员个人名次按参赛人数10%予以物质奖励。
  六、经费及其他
  1、参赛单位费用自理,比赛中出现事故均由参赛单位负责,群众运动员出现事故由本人负责。裁判员由县公民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体育局统一选派。
  2、各单位严格按照运动员参赛资格报名,按照路线进行比赛,如有违反取消比赛成绩。
  3、领队会于2006年12月26日上午9:00在宣传部会议室召开。
  4、未尽事宜,领队协调会上说明。
  5、联系电话:县体育局 2022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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