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见女友生恨 放火连累他人
2008-05-14 09:49  文章来源:齐英彬 何友山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只因感情琐事便指使他人放火,结果双双锒铛入狱。目前,犯罪分子刘某与郭某均被县法院判处放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与三年零6个月。
  原来,刘某是泥井镇牛心庄村人,因与本村姑娘张某有来往,但被张某的父母阻止。刘某为能达到与张某见面的目的,产生先在张家院外放火,趁其家人出门救火时,乘机将张某接走的念头。2008年2月5日晚10时许,刘某的指使住在泥井镇韦庄村的郭某用打火机将张家南院墙外的玉米秸垛占燃,致使张家及其邻居杨家南院墙外堆放的玉米秸、麦秸等物被烧毁,共造成经济损失700余元。
  被公安机关逮捕后,二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最终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