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婚姻家庭纠纷调处有创新
2008-06-27 09:27  文章来源:李莉炜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当您带着情感的裂痕走进婚姻家庭法庭,我们深知这并非您真心所愿。作为人民的法官,我们希望和您真诚地沟通,共同抚平您生活中的遗憾”,驻足县法院婚姻家庭法庭,您会看到这样诚肯、温馨的法官寄语。如家般的室内设计,更让人倍感家庭和谐的可贵,提示人学会宽容、珍惜。
  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中,县法院不重空谈重实践。针对婚姻家庭纠纷发生率高、存在面广、恶性转化快、连带问题多的实际,以人为本,着力推进婚姻家庭案件特色审判,创新民事审判工作。在婚姻家庭案件调处上,完善三项保障措施:一是设置特色审判庭。变革诉辩式庭审方式中各席位配置模式,以U型设计将审判席与双方当事人席相联,体现“减少对抗,珍惜情感,增强信任,情法和谐”的理念。二是配强专业审判员。选择经验丰富,事业心、社会责任感强,善于沟通理解,工作耐心细致的审判人员负责此类案件的调处,探索专业化审判。三是推进案件调解联动机制建设。将委托调解、协助调解纳入婚姻家庭案件审理流程,充分利用社会综治、“三位一体”的手段,建立联络员制度,发挥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在个案处理上坚持“三三”原则,庭前准备做到“三个掌握”即掌握案情、掌握法律、掌握方向。案件审理做到“三个帮助”即帮助情感释放、帮助法律理解、帮助方案设计。坚持案结事了的工作方针,强化案后服务工作,做到“三个延伸”。一是教育疏导的延伸。宣判后要教育和疏导当事人服判息讼,为败诉方当事人耐心解释败诉的原因,使其输得明白,进而消除怨气。二是履行监督的延伸。对于调解结案有履行内容的案件,监督义务人及时履行。对分阶段给付的义务人进行及时提醒,尽量避免案件的强制执行。三是情况协调的延伸。对于需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的当事人,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尽力帮其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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