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医院药品价格待规范
2006-01-04 09:21  文章来源:李辉 苟东升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2005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县物价局对全县26家各级各类医院的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大检查,检查中发现,各个医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
  为规范医药医疗价格秩序、切实减轻患者负担,2005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县物价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对医院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的专项检查。此次检查共派出2个检查小组,抽查了各级各类医院26所,共检查出以下4项违规行为:没有执行国家规定的一日清单制度,自立收费项目收取一次性物品费,超过国家规定的差率销售药品,自立收费项目收取乡医管理费。
  执法人员对有上述价格违法行为的医院下发了《责令退还多收价款通知书》。同时,依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医院进行了处罚,经济制裁金额4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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