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类学家郑作新与昌黎
2007-10-30 09:15  文章来源:张玉万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据《秦皇岛鸟类图志》记载:“1953年我国著名鸟类学家郑作新等在昌黎县做食虫鸟调查。”提起这个话题,让我们将日历倒翻到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
  1953年至1955年,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室研究员郑作新(1906-2000,福建福州人)带着助手们前往昌黎县林区调查农林益鸟及其繁殖和生活史,并对它们进行招引。经过几十个日日夜夜的观察,他们发现自然界存在一个尖锐问题:鸟儿越少,虫儿越多。世界上的鸟儿如果绝迹,就将严重损害人类生存的利益。一只大山雀雏鸟每天要食掉相当于它本身重量那么多的昆虫,黄鹂、杜鹃、家燕、啄木鸟等益鸟,称得起是人类的朋友。它们甚至能消灭人工难于防治的害虫,如躲在卷叶里的桃小食心虫,或在树干里的天牛幼虫等。通过几年的观察和检验,发现主要食虫鸟有53个种与亚种,据此他写出了《河北昌黎果区主要食虫鸟类的调查研究》(1958年由科学出版社出版)。他还带领一批年轻助手到昌黎县果产区和北京近郊农村,共采集了848只麻雀标本,一个一个地解剖嗉囊和胃部,以求得各种食物的容量。他的结论是:麻雀在冬天以草籽为食;春天养育幼雀期间,大量捕食虫子和虫卵,幼鸟的食物中,虫子占95%;七八月间,幼雀长成,啄食庄稼;秋收以后主要吃农田剩谷和草籽。总之,对麻雀得益害问题要辩证地看待,要因季节、环境区别对待。据此他写出了《麻雀食物分析的初步报告》(1958年发表于《动物学报》)。
  1955年,毛泽东收到农民的反映,说是麻雀祸害庄稼,于是指示:麻雀是害鸟,能不能消灭它们?农业部副部长刘瑞龙找到中科院前任动物所副所长钱燕文。钱燕文回答,我们对麻雀的食性还没有系统研究过,不敢肯定是否应当消灭麻雀。
  1956年1月8日,郑作新根据毛泽东的精神以及在昌黎县和其他地区的调查研究,在《人民日报》发表了《麻雀的害处和消灭它的方法》。文章中认为,秋季谷物成熟的时候,麻雀成群结队地飞到农田、粮仓等地方,啄食谷粒,造成很大的损失。称经其试验,一只体重约六钱多的麻雀,每天所吃的谷子约二钱,为他体重的四分之一强。根据这个数字推算,每只麻雀一年中消耗谷物约四斤。在野外活动的麻雀,因为终日飞翔跳跃,食量更大,被它们吃掉和糟蹋掉的粮食一定更多。“麻雀在育雏期中,也兼吃虫类。我们在河北省昌黎县产果地区做麻雀雏鸟食物分析的时候,在它们的胃中曾经发现金针虫、象鼻虫、鳞翅目幼虫等。但是,从全年的情况来看,麻雀的危害远远超过它对农林的一些益处。”“大家决不要以为麻雀形小,无足轻重,其实它的危害是相当严重的。”文中介绍了消灭麻雀的方法,“常见的有用铁丝夹、铁丝笼捉,用张网或拉网捕,用筛子、竹篦或木板扣,用弹弓或鸟枪打,用胶粘或用毒饵诱杀等等的方法。”重点介绍了手捕法、毁巢法、巢箱诱歼法三种简单易行的方法。文中还介绍,“1954年春季,我们在河北省昌黎县产果区曾悬挂了一百多个巢箱,结果有三分之一的巢箱被麻雀钻入。1955年有60%的巢箱为麻雀所占,而且有十多个巢箱的雀窝经过破坏以后,麻雀再度钻到箱内筑窝。”文章结尾强调:“消灭麻雀是一个群众性的工作,必须发动和组织群众去做,并且要坚持下去,才能大量地歼灭麻雀,达到消除雀害的目的。”
  1956年2月12日,中共中央号召全国“除四害”,麻雀的形象被当作标靶。几天后,毛泽东同14位省委书记写出农业40条,即《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其第二十七条“除四害”内容规定:“从1956年开始,分别在5年、7年或者12年内,在一切可能的地方,基本上消灭老鼠、麻雀、苍蝇和蚊子。”此后,麻雀被定性为害鸟并判极刑,各地展开了捕雀运动。
  1956年10月,青岛举行了中国动物学会第二届全国会员大会。大多数科学家都建议,在没有正式得到科学结论以前,希望政府考虑不要轰轰烈烈地搞运动。
  1957年10月,可能是部分地接受了生物学家们的意见,《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第二十七条“除四害”内容改为“从1956年起,在12年内,在一切可能的地方,基本上消灭老鼠、麻雀、苍蝇和蚊子。打麻雀是为了保护庄稼,在城市里和林区的麻雀,可以不消灭。”
  1958年1月中旬,昌黎县结合农业生产发起“第一战役”,动员全县城乡,特别是农村的广大干部、群众向麻雀等宣战,大张旗鼓地开展了除麻雀等运动。到3月26日,昌黎县成立指挥部,发出总动员,动员全县人民向麻雀等发起总攻,基本实现无麻雀等。3月30日,昌黎县爱国卫生委员会宣布,昌黎县经过80多天的奋战,城镇、乡村专门动员了825枝火枪、千余名枪手,组成39个火枪突击队,并组织779个红领巾侦察队,进行捕杀麻雀工作,共消灭麻雀270300多只,基本实现了“天上无麻雀“等奋斗目标。
  1958年,郑作新又到昌黎考察栖息于林区、灌丛,单独或成对活动的食虫鸟类乌翁(别名斑翁),通过对5、6、9月间的6个鸟胃分析,发现乌翁所吃的东西为昆虫,包括鳞翅目昆虫,膜翅目的蚁类和蜂类以及鞘翅目的象甲、金龟甲等,此外还有少量瓢甲。另外,经郑作新等在昌黎考察楼燕(别名褐雨燕、野燕、麻燕等),通过对5-6两个月的检验,楼燕所吃的东西完全为昆虫,其中蚂蚁占96.34%,余为金龟甲。
  可以说,鸟类在这一时期的昌黎境内遭到了巨大劫难,当然,这种劫难是全国性的。1959年7月,毛泽东在庐山会议上仍然自信地认为,“消灭麻雀”的决策没有错,并说:“麻雀现在成了大问题,还是要除。”就在毛泽东说此话的时候,广大农村传出了“遍地虫灾”的消息。更多的科学家也开始挺身而出,为麻雀翻案。一位科学家甚至斗胆提出:替麻雀翻个案,比替曹操翻案的意义大。
  1959年11月27日,中国科学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张劲夫写了一份《关于麻雀问题向主席的报告》,报告中说:科学家一般都认为,由于地点、时间的不同,麻雀的益处和害处也不同;有些生物学家倾向于提消灭雀害,而不是消灭麻雀。同时附上郑作新等科学家的论证。
  1959年11月29日,毛泽东批示:张劲夫的报告印发各同志(注:作为杭州会议文件,印发给与会者)。
  经过郑作新和其他科学家缜密调查、科学论证,提出麻雀不应被消灭的观点,最终得到了毛泽东的认可与接受。1960年3月,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关于卫生工作的指示:“麻雀不要打了,代之以臭虫,口号是‘除掉老鼠、臭虫、苍蝇、蚊虫’。”据此,国务院通过《农业发展纲要》时,把“四害“中的麻雀改为臭虫。
  实事求是地讲,在以谷物为主要作物的粮食生产区域,麻雀的确能从人们那里抢走很多的粮食,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是害鸟也不为过,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麻雀对有害昆虫的控制也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事实上在麻雀多的地区,害虫特别是鳞翅目害虫的数量明显要少于其他地区,这方面它们对农业生产做出了不小的贡献。当它们需要获得食物时,我们应当对这些大自然的生灵适当地慷慨一些。可惜的是由于过去我们在生态认识上的不全面,曾对它们进行过大规模的围剿,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文明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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