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结合促订单农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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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4-16 17:00 文章来源:刘艳丽 赵玉梅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近年来,县工商局立足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依托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实现了生产与市场的对接,帮助农民实现增产增收和企业增效,农民从中得到了更大实惠。
与实施商标战略相结合。为使涉农企业做大做强,提高其产品知名度,该局采用“公司农户+商标”的方式,从规范种植养殖户农副产品购销合同入手,指导公司和农户使用规范的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文本。同时,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发展商标战略,近年来,该局发展农业商标11件,其中被评为河北省著名商标4件,秦皇岛知名商标4件。
与社会诚信相结合。该局要求企业在采用规范合同文本的同时,必须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体系,倡导诚实签约,守信履约,引导企业参与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积极发展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采取以会代训、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等形式,对农村经纪人进行培训,提高广大涉农主体的合同意识。
与点面推行相结合。在推行订单农业工作中,该局首先选择有一定基础的种子公司进行订单农业试点,广泛使用规范的示范合同文本,建立一整套合同管理制度。
与打击防范相结合。该局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不法分子坑农害农损农等违法行为,同时,采取打击与防范并举的方法,在防范上下功夫,采取了合同备案制,订单企业将合同复印件都要在工商部门备案,避免了合同纠纷的发生,维护了正常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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