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畜牧发展局加强《动物防疫法》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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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1-14 09:24 文章来源:杜伟伟 闫瑞凤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县畜牧发展局积极做好《动物防疫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工作,使《动物防疫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加强领导。制定了活动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主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动物防疫法》学习宣传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培训。以聘请专家举办专题讲座、选拔骨干人员组成宣讲团的“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举办“多层次、全方位”的培训班。对各基层动物防疫监督分站、村级动物防疫协助员、个体诊疗人员、各养殖场(户)、畜禽及其产品经营者采取分别培训、集中培训的方式,并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有重点地调整宣讲内容,真正做到执法人员掌握、养殖户知晓。加强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采取入户指导、手机发放短信、赶科技大集、村广播、制作展牌、集市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编印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动物防疫法》,确保学习宣传活动取得成效。截止目前,举办培训班10余次,培训3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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