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发[2005]9号
(2005年3月25日)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适应扩权强县加快发展的新形势,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提速工作过程、提高工作质量、优质为民服务、优化发展环境”(以下简称“双提双优”)活动,实施行政效能监察工程,为实现县域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双提双优”活动为载体,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实现富民强县、提速发展为目的,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为主要内容,以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考核奖惩为手段,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对象范围
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和垂直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三、任务目标
增强效率意识,规范工作程序,提速工作过程;增强效能意识,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增强为民意识,落实便民措施,优质为民服务;增强大局意识,廉政勤政务实,优化发展环境。
四、主要措施
(一)规范行政运行,提速工作过程。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贯彻省、市《关于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适应扩权强县、加快发展的要求,各单位要在对本单位行使的行政权力进行清理的基础上,编制内容详细、职责明晰的职权目录,制作流程清楚、程序严谨的权力运行流程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完善政务公开。凡不涉及保密的事项,实行相关政策、行政过程、重大事项决策、政务结果、“群众点题”五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落实《昌黎县实施行政许可工作制度(暂行)》,精简审批手续,规范审批程序,加快审批速度。实施行政效能监察工程。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秦皇岛市《关于2005年开展机关行政效能监察工程实施方案》,围绕效率、效益、效果,对行政运行全过程按步骤、分阶段实施跟踪监察,促进快捷、高效,保证政令畅通,做到决策科学化、管理民主化、程序系统化、权力规范化、行为制度化、监督经常化。
(二)强化效能监督,提高工作质量。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贯彻实施,广泛开展效能监察,着力深化执法监察,促进权力的规范运行。把握监督环节。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在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办理结果等方面建立科学规范的行政运行程序,做到重大事项有听证、工作成效有标准、目标责任有考核、依据效果有奖惩。创新监督方式。实行工作过程自查复审制度,规范和检验行政执法行为,实现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保证行政结果优质高效。拓宽监督渠道。坚持自身剖析、社会监督、明查暗访、群众评议等多措并举,对行政行为和行政效能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明确监督重点。切实解决办事难、行为不规范、素质不高、作风不实、效率低下、文山会海等突出问题。严肃责任追究。完善效能投诉受理机制,加大投诉办理力度,提高投诉件办理时效和质量,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果”,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对损害发展环境行为实施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坚决查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典型案件。
(三)建立有效机制,优质为民服务。加强队伍建设。结合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抓好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素质培训,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通、勤奋务实的干部职工队伍。构筑民心工程。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带着感情做工作,维护好、实现好群众的根本利益;围绕方便群众、服务群众,转变作风、改进工作,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确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健全便民制度。坚持和完善 “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同岗替代制、一站式服务制、全程跟踪服务制、预约服务制、延时服务制、特事特办制”等十大为民服务机制;建立和实行行政许可公示制度、行政许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布制度、执法人员表明身份制度、行政法律文件送达制度、告知当事人权利制度及档案资料查询制度等,形成便民利民、优质服务的制度体系。完善服务设施。加强窗口建设,完善服务大厅功能,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一次性告知”;各乡镇要探索和建立多功能服务厅,实行集中管理服务。树立诚信形象。以“凝民心、聚民力”为出发点,广泛开展“争当诚信公务员、创建诚信机关”活动,强化从政道德和诚信教育,塑造诚实守信的机关形象。
(四)坚持“三风”共建,优化发展环境。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一齐抓,用党风统领政风、行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责任分工,坚持工作调度、工作报告、信息反馈、检查督导、考核评定、责任追究六制并举,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组织开展述廉、评廉、倡廉、考廉,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廉洁勤政,转变作风,率先垂范。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事务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建立完善制度,严肃工作纪律,转变机关作风。深化民主评议活动。落实省、市工作部署,坚持强化责任与严格考核、思想教育与诚信服务、部门行风与整体作风、制度规范与督导检查、自诺践诺与社会监督、民主评议与专项治理“六个统一”;落实“三评四访”制度(即:面向社会评部门,面向部门评班子,面向班子评一把手;访骨干企业,查部门的服务质量问题,访职能部门,查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访个体户查乱收费乱罚款问题,访评议代表查执法不公问题),建立行风建设自我运行和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的协调联动两大机制;建立民主评议季度通报、免评考核、进步奖励、二次评议、综合考评有限否决五项制度,把行风建设引向深入,取得实效。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做到让人民满意。深化源头治理。通过改革强化监督,预防和治理腐败。大力开展经济环境综合治理。不断深化经济环境治理“五位一体”工作机制,实现经济环境治理工作由“行政推动”向“制度规范”、由“被动执行”到“主动作为”的转变,齐心协力共同营造经济发展的优良环境。
五、时间步骤
1、学习动员阶段(4月1日—4月20日)
全县各级各部门都要召开班子会进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党性观念,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公仆意识,使全体干部职工明确开展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和方法步骤,把思想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部署上来,化作强大的思想动力和自觉行动。
2、自查自纠阶段(4月21日—5月31日)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广泛征求意见,查找本单位在思想、作风、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挖根源、找差距,明确整改目标,认真进行整改,并将存在问题及整改方案报县“双提双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建章立制阶段(6月1日—9月30日)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针对自查、征求意见中查找出的问题,及时完善各项制度;按照“双提双优”活动的有关要求,制定制度措施,形成有效的制度体系,印制制度汇编,向服务对象和社会进行公布,并组织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总结考评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
各级各部门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回顾,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报送总结,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组织考核评议,对考核不达标的单位集中进行限期整改,直到群众满意。全县进行总结表彰。
六、几点要求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开展“双提双优”活动要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领导小组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总体目标,统筹安排。为加强对“双提双优”活动的组织领导,县成立“双提双优”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察局、经治办。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建立并实施五项工作制度:一是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沟通情况,加强组织协调,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二是检查督导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办公室,要按照分工对活动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工作提示”。要注意抓正反典型,对爱岗敬业、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勤廉典型进行宣传表扬;对消极懈怠、工作不力的进行批评教育,并下发“工作督办卡”,限期整改。三是信息反馈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反馈信息情况要作为日常考核的一项内容。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下发简报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并及时向省市上报有关信息。四是纠错改正制度。各部门、各单位在每项工作中或结束后,都要主动自查,对所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五是责任追究制度。对“双提双优”活动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迟缓,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工作制度,以及不作为、乱作为、作为不当等影响机关行政效能的实施责任追究。
2、落实责任,强化督导。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效能”的理念,做到职责清晰,分工明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县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对全县“双提双优”活动的工作部署、组织协调、工作指导。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是:县纪委、监察局、经济环境治理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受理投诉、案件查处、责任追究等;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督查本系统有关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并实施机关行政效能绩效考核办法;县委宣传部负责新闻宣传、舆论监督;县法制办负责行政效能建设有关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双提双优”活动的日常事务,收集整理活动的开展情况,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按照阶段性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情况,及时进行工作提示,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
为了便于开展工作,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负责“双提双优”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督导。县委办公室负责党群口各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政府各部门,县委组织部负责各乡镇,县政法委负责公、检、法、司系统,县直党委负责垂直管理部门,县人大、县政协分别负责本机关。
3、综合考评,严格奖惩。综合运用考评机制,把“双提双优”活动的考核情况作为县年度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一是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绩效考核;二是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办公室进行日常考核,要建立完善记帐确认、热线回访、挂帐督办、定期通报等制度,进行工作考核,不定期组织评议代表对机关和部门的服务、作风和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暗访考核,采取听、查、谈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检查考核;三是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企业代表、县级领导进行民主测评。领导小组根据绩效考核、日常考核、民主测评的综合结果,确定优秀、先进、达标、不达标单位,不达标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列入县年度实绩考核的较差单位。
“双提双优”活动工作提示
各镇乡党委、政府,各区工委、管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2005年是我县扩权强县加快发展的开局年,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以“提速工作过程、提高工作质量、优质为民服务、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的“双提双优”活动,实施行政效能监察工程,并把这项活动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县“双提双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分类指导、督促检查、定期调度、暗访、抓正反典型、综合考评等有效措施,通过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完善政务公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速工作过程;通过强化效能监察,严肃责任追究,提高工作质量;通过健全便民制度,完善服务设施,构筑民心工程,塑造诚信形象,优质为民服务;通过“党风、政风、行风”三风共建,改进机关作风,开展经济环境综合治理,优化发展环境。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双提双优”活动开展以来,各部门各单位引起了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双提双优”活动实施行政效能监察工程的安排意见》的要求,做了大量工作。通过前一段的督导检查,发现各单位工作进展不尽平衡,为扎实有效地开展此项活动,县“双提双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重点工作、关键环节进行工作提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抓好落实,务求实效。
一、工作重点
(一)效能建设
1、主要环节: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河北省影响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双提双优”活动重点学习及应知应会内容》;二是逐项进行认真剖析,切实查找出实际问题;三是制定具体措施,规范整改,写出效能建设自查自纠报告,6月底前报县“双提双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四是建立职责明确、程序规范、纪律严明的各项规章制度,编印制度汇编,做到人手一册,并定期组织认真学习。
2、取得成效:提高办事效率,提高工作能力,切实解决“办事难、行为不规范、素质不高、作风不实、效率低下、资源浪费、文山会海和迎来送往等突出问题。
(二)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1、主要环节:一是清理权力项目,制作流程图;二是建立健全重要行政权力动态运行公开制度,对不保密的权力项目、运行情况、运行结果进行公开;三是自查存在问题,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实现公开透明运行。
2、取得成效:该废止的废止、该移交的移交、该改备案的实行备案,做到行政决策科学、行为规范、运行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
(三)政务公开
1、主要环节:一是固定内容长期公开;二是决策情况、运行过程、运行结果(行政审批、收费、发证办照的具体情况)每季度公开一次;三是机关人事管理、财务支出(按细目)、重要事项和社会热点问题、群众点题等及时公开。
2、取得成效:公开及时,内容全面、真实。
(四)作风建设
1、主要环节: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事务管理的若干规定》;二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三是自查自纠,认真整改;四是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2、取得成效: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以及纪律松弛、工作懒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自为政的问题。
(五)政风行风建设
1、主要环节:一是每个单位都要聘请10—15名监督员,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和工作作风方面的意见;二是组织召开听证会;三是完善窗口服务设施,实行一站式服务,设置工作职责牌,去向指示牌、办事指南牌;四是认真履行承诺,真正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9月底前向县“双提双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践诺成果。
2、取得成效:实现快速便捷、便民利民的社会效果,为群众提供周到服务。
(六)经济环境综合治理
1、主要环节:一是贯彻落实省《关于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和县《关于对损害发展环境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通过依法行政维护经济发展大局,通过文明服务优化发展环境;二是制定优化发展环境的具体举措,认真抓好落实;三是普遍组织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培训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切实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四是受理投诉举报,严肃责任追究。
2、取得成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发展环境。
(七)源头治理
1、主要环节:一是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体制改革、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干部人事体制改革、投资体制改革;二是继续协调推动和监督企业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建筑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制度的落实;三是加强对征用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使用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对农民种粮补贴、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环保、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
2、取得成效: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发现典型,总结经验,达到制度规范,措施得力,适应扩权强县的要求。
(八)专项治理
1、主要环节:一是对专项资金管理、拨付、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纠正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二是相关部门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不正之风、治理公路“三乱”与机动车超限超载、减轻农民负担的专项工作;三是组织召开教育局、卫生局、建设局、国土局、公安局和规划局等部门的专题听证会。
2、取得成效:问题得到纠正,规范管理行为。
(九)执法监察
1、主要环节:一是监督检查执法主体和执法内容是否合法;二是监督检查执法程序是否规范;三是监督检查执法的时效性;四是对单项执法做出自查复审结论。
2、取得成效:执法主体和内容合法,程序规范,结果公正。
(十)党风廉政建设
1、主要环节:一是学习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纲要》;二是以“述、评、纠、建”为载体,科级领导干部对照“五股歪风”和“三不准”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廉和公示;三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责任制牵头部门6月底前报总结材料。
2、取得成效:一是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二是遏制歪风,规范行为;三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二、保障措施
1、实行自查复审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按照“双十工作规范”的要求,对审批和执法项目、环节实行自查复审,发现存在问题,及时完善、纠正,并形成自查复审报告。
2、落实企业保护制度。各执法部门,严格执行呈报审批制度、亮证执法制度、执法告知制度和票据统一制度,凡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检查,须经执法部门主要领导签发《到企业执行公务介绍信》,填写《对企业收费、罚款、检查登记表》,严格制止重复检查和多头检查,限制检查次数,严格执行底线收费。
3、实行执法收费明白卡制度。各执法部门,制作《企业收费明白卡》和《执法检查明白卡》,执法人员进企业检查要发放《明白卡》,事先告知检查内容、收费标准,讲明政策、法律和文件依据,实行透明管理,公正执法。
4、实行经济环境治理联络员制度。县“双提双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县人大、县政协、企业和社会各界聘请“双提双优”活动联络员,建立县政府与企业和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网络,加强对各部门行政效能建设的监督与信息交流。
5、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各部门、各单位按阶段对开展“双提双优”活动情况进行小结,每月至少向“双提双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篇信息,每月月底报送“双提双优”活动月报表和机关行政效能投诉举报月报表,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6、实行调度会制度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月月初召开一次调度会,相关单位汇报上个月工作及下月工作打算,并写出文字报告报县“双提双优”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两个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进行阶段工作总结,并通报全县。
7、建立督导检查制度。县“双提双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每月一次或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对效能建设进行跟踪检查督导,对影响机关效能、损害发展环境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党政纪处理并公开曝光。
8、实行工作监督“一卡两书”制度。对“双提双优”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下发《工作督办卡》,实行挂帐督办;对不认真落实县委决定和部署,或出现违纪苗头性问题的基层党组织,下发《纪检建议书》;对监察对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决策的行政行为,下发《监察建议书》。
9、严格考评奖惩制度。注重抓正反典型,对爱岗敬业、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勤廉典型进行宣传表彰,对消极懈怠、工作不力的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
10、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县“双提双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举报电话,受理投诉举报,按照省《影响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责任追究。
昌黎县“双提双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5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