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昌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县政府调整2008年财政预算方案的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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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1-28 09:28 文章来源: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11月26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昌黎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费来文代表县政府所作的《关于200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会议认为,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后,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调整经济增长方式,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在预算执行中,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全年的财政预算目标,坚持依法治税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增收措施,财政收入实现增长。但由于受国际经济大气候影响,我县支柱产业大幅减收,距完成全年任务有很大差距。支出方面,积极努力向中央、省争取了大量转移支付资金,可用资金相应增加;同时按照上级要求调整津贴补贴、提高机关正常运转水平、加大各项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各项事业发展、保障社会稳定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原因,致使财政支出需求也有较大增长。这些都需要对财政收支预算做出重新安排。按照《河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2008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