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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感动昌黎”先进典型评选办法
2006-12-31 10:00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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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建设和谐社会的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县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大力弘扬以“干事创业、求真务实、勇于负责、进取图强”为主要内涵的新时期昌黎精神,县公民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小组决定,在各部门选树先进典型的基础上,评选出“2006感动昌黎”十大典型人物。为体现广泛参与、公平公开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及要求
  参评者以现在是昌黎户籍的人士为主;户籍不在昌黎,但在昌黎居住一年以上的外来人士也可参评。感动人物事迹应紧紧围绕新时期昌黎精神以及自强不息、创业创新、关爱他人、无私奉献等各类“感动”主题,能充分体现人们的追求、真情和责任,能带来感人至深的心灵冲击。评选时要充分考虑社会各个层面,如为发展昌黎经济做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家,为发展昌黎各项社会事业作出突出成绩的各界人士, 为建设平安昌黎而无私奉献的公检法人员,爱岗敬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事迹的各系统公职人员,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多年坚持扶贫济困的社会贤达,认真践行中华传统美德、充分体现健康向上社会价值观的典型人物,克服困难、自强不息、勇攀高峰的中小学生,率先致富并勤于、勇于、善于带领群众致富的农民典型等等。
  二、评选渠道和方式
  采取各党委推荐、群众投票、评选委员会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1、各党委推荐的119名先进典型全部作为候选对象。简要事迹刊登在2007年1月1日的《昌黎日报》上,详细材料见昌黎之窗、昌黎在线网站“昌黎人说昌黎事”版块。
  2、群众投票可以通过书面投票、电话投票、网上投票和短信投票四个渠道。书面投票请将《昌黎日报》上刊登的选票剪下(也可复制),按要求填写后寄县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地址昌黎城关一街后行57号);电话投票拨打电话2022733,联系人蔡秀荣、李利成 、韩佳梅;网上投票在登陆上述两个网站后按相关提示进行操作;短信投票请向13343349045手机号码发送短信。
  3、每人只能选择一种投票方式,只可投票一次,一次最多可选10人;投票时留下投票人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4、投票时间自2007年1月1日8:00时起至2007年至1月15日24:00时止,书面投票以邮戳为准。
  5、本次活动根据投票者的身份证号码,采取随机抽奖的方式奖励参与人员总数的5%。
  6、对候选对象的问题,可直接拔打0335-2022733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7、在群众评选的基础上,县“选、树、学先进典型”领导小组组建评选组委会,负责最终评审工作。评选结果将在各新闻媒体公布。

昌黎县公民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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