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学习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按照市文明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县文明办和县公民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中开展《文明秦皇岛人行为规范》讨论修订活动,并将其作为县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活动来抓,希望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结合我县实际,对照《文明秦皇岛人行为规范》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请务于11月10日前报县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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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文明办
昌黎县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办公室
2006年10月25日
文明秦皇岛人行为规范
五爱
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十要
要遵纪守法,遵守秩序;要热爱劳动,关心集体;要尊师重教,好学上进;要举止文明,诚实守信;要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要尊老爱幼,扶贪解困;要家庭和睦,邻里互助;要勤俭节约,移风易俗;要爱护环境,讲究卫生;要尊重外宾,不卑不亢。
十不
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说粗话脏话;不违反交通规则;不损坏公物;不损坏花草树木;不搞封建迷信;不铺张浪费;不赌博;不酗酒。
八荣八耻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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