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昌黎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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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10-11 09:05 |
为了加强县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组成人员的任后监督,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和《昌黎县人大常委会2004至2007年度述职评议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2004年9月22日昌黎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在今年11月底前,对县发展计划局局长夏友军、县农业局局长王新佳、县计划生育局局长张志刚三位同志依法进行评议。
请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积极协助县人大常委会搞好评议工作,欢迎对上述评议对象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开通评议热线电话。号码是:2023821。
特此公告。
昌黎县人大常委会
2004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