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空警报试鸣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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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11-21 08:07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我县于11月27日上午10时至10时15分在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前5分钟鸣放预先警报,中间5分钟鸣放空袭警报,后5分钟鸣放解除警报。预先警报为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空袭警报为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解除警报为连续鸣响3分钟。
昌黎县人民政府
二○○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我县于11月27日上午10时至10时15分在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前5分钟鸣放预先警报,中间5分钟鸣放空袭警报,后5分钟鸣放解除警报。预先警报为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空袭警报为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解除警报为连续鸣响3分钟。
昌黎县人民政府
二○○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