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骗抢熟人手机 判刑又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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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2-03 09:44 文章来源:张树伟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忘带了手机,一时事急借熟人手机打个电话很正常,可要是故意借了不还,甚至将借来的手机拿到手机回收店里换成自己的零花钱,恐怕迟早要得到法律的最终说法。近日,县法院就以抢劫、诈骗罪判处了这样一位专门瞄着熟人手机连抢带骗的男青年。
男青年姓白,今年20岁,家住我县两山乡某村。白某小学毕业后在社会上闲逛,因为手头紧,眼睛便盯上了熟人的手机。2007年7月22日,正在黄金海岸滑沙场上班的受害人宋某见白某来找自己,客气地与白某聊了几句,过了一会,白某向宋某提出借手机打个电话,因为俩人认识,宋某便不介意地将自己的诺基亚7610手机递给了他。看白某在拨号,宋某便回过去头继续看管景点,等再回头,发现白某早已不见了踪影。着急想要回手机的宋某怎么也没有想到,骑摩托离开的白某已将自己价值近1500元的手机以500元的价格卖给了某手机店店主。经查实,2007年7、8月间,白某以类似手法,先后在黄金海岸滑沙场、索坤瓶厂等处从宋某、程某等人手中骗取手机八部,被骗手机总价值人民币5556元。
8月初的一天晚上,白某和人称“四姐”的两个人想去昌黎城关,白某拦住同村的曹某,让曹某骑摩托车带他俩。车行至索坤瓶厂处,白某故技重演地提出打电话,拿过了曹某的三星V860手机。见白某不归还,曹某便索要,白某说一会儿还用。又过了一会,对白某多少有所了解的曹某识破了白某的意图,就停下车向白某继续索要,本来就是只”借“不还的白某干脆将衣服包里的砍刀拿了出来。曹某见状,便乞求白某说:“要不你打我一顿,把手机还我也行。”白某威胁道:“我不打你,我要打你,我就整死你。“吓的曹某再也不敢反抗。过了三天,白某将该手机以150元卖给了他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白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手段强行拿走他人手机,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白某以借手机打电话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白某触犯两个罪名,应对其数罪并罚。随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元。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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