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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2008-10-24 13:37  文章来源:邢一宣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县公安局于2008年9月11日将在逃八年之久的重大诈骗犯马某某抓获归案。县人民检察院于10月6日受理审查后,仅用一天时间就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马某某,男,今年52岁,文盲,无职业,原籍吉林省九台市,现住辽宁省锦州市。
  本案被害人是我县刘台庄镇的齐某某,齐某某开始是与本案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的同案犯庞某某相识。2000年3月经庞某某介绍又认识了本案犯罪嫌疑人马某某。马某某等人为了骗取齐某某的钱财,于同年4月4日由马某某出面对齐某某慌称,北京有个关经理欲从乐亭医药公司购买牛黄药材,让齐某某陪同自己先去乐亭看一看,在乐亭见到了扮作乐亭医药公司经理弟弟的张某某,张某某假装让马某某、齐某某二人看货。看后经谈价,马某某当着齐某某的面从张某某手中买了所谓的牛黄样品,转手又以高价卖给了自称北京关经理的郑某某,以此种方式,骗取了齐某某的信任。郑某某还假装需要购买大量牛黄。之后,马某某对齐某某说将乐亭那些牛黄买来能挣大钱。随之齐某某与马某某去乐亭找张某某买所谓的牛黄,成交后,马某某以自己没钱为由,让齐某某先出资买下,齐某某随之找来人民币15万元交给了张某某。诈骗得逞后,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及其同伙逃之夭夭,齐某某方知受骗。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张某某、郑某某、庞某某等及时被抓获归案,锒铛入狱。犯罪嫌疑人马某某侥幸逃脱。而使马某某没有想到的是,逃了八年之久,最终还是落入了法网。
  通过本案可以看出,在日常生活和经济往来中,我们决不能轻信不明身份的人的胡言,否则将会上当受骗;同时也告诫那些心存侥幸的在逃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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