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法院公开审理盗窃抢劫犯罪团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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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7-11 17:47 文章来源:齐英彬 何友山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日前,一个由6人组成的盗窃抢劫犯罪团伙在我县落网,县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该案6名被告人中有4人曾被人民法院判处过有期徒刑。在2005年12月到2006年12月间,涉案人员结伙先后在团林乡、茹荷镇、刘台庄镇、泥井镇及乐亭、山东省荣城市等地盗窃、抢劫他人财物,在社会上造成很坏影响。其中经公诉机关起诉的12起案件,就盗窃他人财物73.15万元,市中院对此案挂牌督办。
为深入贯彻“严打”方针,从重从快审理此案,县法院高度重视,确保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专门建立了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案件审理领导小组,先后两次召开预备会议,从被告人押解、安全警卫、庭审准备等进行具体研究,制定了案件审理方案,做到事事有人管、事事有人做,确保不留死角。
严格依法有序审理。针对该案犯罪嫌疑人大多数系农民或无业人员,文化程度很低,法律意识淡薄的特点,抽调3名审判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组成合议庭,主审法官结合团伙犯罪的特点,制定了详细的审理提纲。从核对被告人身份到告知其权利义务,从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事实到举证认证,逐案逐人进行,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力,促使犯罪嫌疑人在事实和证据面前认罪,收到较好的审判效果。
坚持从快从速公正办案。该院受理案件当天向6名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当天确定主办法官,当天确定开庭时间。对个别被告人存在的是否有立功、是否有交付执行、作案工具作为证据之一现在何处等问题,发现当天及时与公安局、检察院联系,互相配合,使问题在庭审前得以解决。为确保案件质量,该院在开庭当天组织院党组成员、全院法官进行庭审观摩,从庭审程序、证据的认定上实施监督,促进了案件公正审理。
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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