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法上访也可判刑——史殿江等3人因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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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0-11 09:39 文章来源:何友山 赵春梅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10月9日上午,县法院就史殿江等3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史殿江、齐继义、王升霞3人因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判刑。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被告人荒佃庄乡后王各庄村村民史殿江,原昌黎县冷冻厂职工齐继义,马坨店乡后马坨村村民王升霞,在今年3月29日伙同30余名上访群众到秦皇岛市人民政府上访过程中,聚集在秦皇岛市政府门口长达一个多小时之久,致使交通堵塞,尽管有关领导耐心地做了大量劝解和疏导工作,但他们3人仍一意孤行,不听劝阻,严重影响了市政府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在此期间,史殿江用语言煽动在场群众,齐继义把正在维持秩序的市直机关保卫处的一名干部摔倒在地,史殿江也上前殴打这名干部,王升霞还趁这名干部倒地后将其咬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史殿江、齐继义、王升霞聚众到市政府门前阻断交通,并殴打维护秩序的国家工作人员,严重扰乱了党政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被告人史殿江在整个过程中起组织、指挥作用,且拒不认罪,故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齐继义、王升霞在整个过程中是积极参与者,事发后认罪态度较好,因此法院一审分别判处二人1年、1年缓刑2年的处罚。
据办案法官介绍,目前,部分群众的信访行为已经超越了法律界定的范围,需要进一步规范。他规劝信访群众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有序上访,不要采取过激行为闹访、缠访、越级上访,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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