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此爱财太荒唐 小偷咋能成亲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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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5-22 09:51 文章来源:王立杰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近日,入室盗窃金首饰的小偷李某被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令人难以理解的是抓获小偷的茹荷镇某村农民刘某也因妨害作证罪同时被判处拘役五个月。
2005年12月18日下午,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茹荷镇某村农民刘某抓获一个入室盗窃的小偷,然而当茹荷镇派出所干警来到被告人刘某的家中,准备将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带至派出所审查时,却遭到被告人刘某及其家人的阻拦,称李某是来他家串门的亲戚。后在派出所干警给被盗失主齐某夫妇做询问笔录时,被告人刘某等人又将齐某夫妇叫出,之后,齐某夫妇拒绝向公安机关出证,使公安机关的查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盗窃犯罪嫌疑人李某得以脱逃。经过公安机关秘密调查取证,终于查清了刘某涉嫌妨害作证的犯罪事实。原来,当小偷从齐家盗窃得手翻墙进入另一村民家中再次盗窃时,被刘某发现,将其抓获;李某为急于脱身,逃避法律制裁,许诺给刘某人民币15000元,双方私了;刘某因贪图李某的钱财,答应了对方的要求,当公安机关前来调查时,编造了李某是其亲戚的谎言,在派出所干警询问齐某夫妇时,在利益的驱使下,被告人刘某又向齐某夫妇提出私了,给其人民币5000元,让齐某夫妇不再向公安机关提供证据。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贿买的方法阻止证人齐某夫妇作证,干扰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其行为已构成了妨害作证罪。
抓小偷本属义举,受人称颂,然而刘某却见钱眼开,见利忘义,结果是好事变成了坏事,钱没得到一分,却把自己送进了班房,令人可气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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