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报小怨酿成大错误——我县一农民涉嫌爆炸罪被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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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5-10 09:30 文章来源:赵春梅 王立杰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近日,我县农民张某因涉嫌爆炸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令人吃惊的是,这名农民实施犯罪的动机竟然只是为了发泄对雇主的不满。
张某是我县大蒲河镇的一名农民,去年曾被该镇农民单某雇用搞扇贝养殖,后来,两人发生矛盾,便被单某辞退。张某对此怀恨在心,产生了报复的念头。
2006年春节前,张某用易拉罐、双响爆竹、胶带纸等物品,自制成爆炸装置,在1月30日晚上,将这一装置放入单某家后门口,并用火柴引爆,致使单某家房屋北侧部分玻璃被震碎。事后,经公安部物证检验鉴定,张某所做的装置属于爆炸物,具备杀伤力,0.7米范围内可致人死亡。假设当时单某房后附近有人的话,后果将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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