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心唤醒沉睡的良知 真情扬起生活的风帆——县法院少年法庭寓教于审效果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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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0-29 10:06 文章来源:周志强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爸、妈,我知道自己做错了事,触犯了法律,我多么希望能够得到你们的原谅啊!到看守所后,我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当初要是我稍微懂一点法律知识也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很快就要开庭了,也不知能不能见到你们。不管怎样判决,我都认罪服法,吸取教训,今后不会再让你们为我操心了。”
这是一封未成年被告人写给父母的信,当她在庭审后向父母宣读后,感动了在场的每一个人,也使审理此案的法官和帮教人感到了享受工作成果的欣慰。
今年以来,县法院少年法庭在惩治犯罪的同时,充分发挥审判工作的教育功能,对未成年罪犯进行有效地疏导矫治,帮助他们顺利地完成改造,重返社会,成为对社会有用之才。该院审判庭改变了当事人控、辩、审三角设立模式,采用“U”型设置的审判模式。即用U形的审判桌代替传统审判台,使法官与未成年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庭审中能够共处同一桌面,并且开庭时不给未成年被告人戴手铐,创造出一种和缓、亲切的气氛,从而更有利于消除未成年人的畏惧心理,强化了对未成年人的感化和帮教成效。法庭调查过程中注重对被告人思想品德、家庭社会环境、犯罪动机或原因、现实表现、有无悔罪表现、有无改造条件等的调查。辩论结束后开展庭审法庭教育。公诉人侧重剖析犯罪的危害性,适时进行法制教育,法定代理人进行亲情感召式教育,辩护人侧重惩恶扬善的教育,出庭帮教员进行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塑造的教育。闭庭后由法官进行判后释法,向未成年被告人及法定代理人解释其所犯罪名,适用法律,刑罚处罚的目的及意义。此外,由法警执庭,被羁押的被告人与其父母在法庭进行十五分钟交流。
该院还为管制、缓刑犯建立帮教档案,档案上记载犯罪原因,帮教情况,悔改表现,跟踪回访情况。对被判处缓刑、管制的未成年罪犯,规定每个月一次到少年法庭汇报思想、学习、工作及改造情况。每一个季度合议庭成员要到未成年罪犯家里、学校、派出所进行一次回访,并制定下一步的帮教策略。
对判实刑的未成年罪犯,该院设立通信联系卡制度。对即将送交执行的未成年罪犯,对他们进行接受改造、立功减刑的教育,送交执行后,敦促少年犯的家属,按时去探视,使少年犯重获家人关心,增强改造信念。未成年罪犯回归社会后,少年法庭将及时回访,对他们进行跟踪教育。该院为未成年罪犯留下法官的联系电话,他们可随时就其任何问题向法官进行咨询,以纠正他们因心理上压力过大而产生的一些消极情绪,为他们平稳渡过考察早日重返社会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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