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法院:五结合破解执行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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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4-23 14:48 文章来源:张树伟 马志伟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县法院本着存在什么问题就集中精力解决什么问题的思路,注重建立、健全具有本院特色的执行案件流转、监督制约机制、探索执行工作社会协调联动机制,用“五个结合”确保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党委领导与依法执行相结合。紧紧依靠县委领导,定期向县委汇报执行工作开展情况,让县委了解法院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取支持,保障执行权力的正确行使。建议县委对有关部门制定的与法律相悖、给法院执行设置障碍的规定或文件进行清理,排除执行工作阻力,保证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部门配合与群众支持相结合。争取公安、检察、纪检监察等有关违法违纪查处部门配合,争取房产、金融等有关部门的协助,对被执行人的车辆、房产、存款等相关财产或证件予以限制或扣押。依托村、街民调组织,完善执行联络员网络,帮助做好当事人和解、劝阻、疏导工作,协助解决执行过程中的一些矛盾。
思想疏导与强制措施相结合。攻心为主,强制为辅,加强法制教育。对转移、隐匿财产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搜查等强制措施。对于那些自己花天酒地,赖着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境、旅游、开办企业,向社会公开其“赖帐行为”。对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公告查封其住房,使其在群众中的信誉度降低,迫使其履行义务。
常规执行与错时执行相结合。坚持利用正常工作时间执行,尽量避免夜间执行扰民现象发生,但对那些昼伏夜出,与执行人员打游击,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必要时利用起早或夜间错时执行。对于那些长期逃避执行的“老赖”实施“五查”:即查存款、查车辆、查工商、查住房及对被执行人藏匿处或住所进行搜查。
责任到人与争取理解相结合。采取因案制宜、分级负责、包案到人、超期更人、定期通报等措施,推行院长督办、局长跟办制,加大工作监管。实施交叉执行、发放债权凭证等举措提高执行效果。邀请申请人或其亲属旁观执行全程,将已采取的执行措施及时告知申请执行人,引导其正确、客观、公正评价法院执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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