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法院:“十个”强化提促审判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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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3-12 09:21 文章来源:张树伟 李景臣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解放思想大讨论中,县法院将实现对审判工作的稳定长效管理,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确定为本院工作目标,近日,专门召开了审判工作形势分析会,会议着眼提高全院审判人员司法能力,明确了十项提高全院审判工作质量的具体措施。
坚持以办案数量论英雄,以办案质量论水平,深入开展争创“优秀庭室”和“双十先”评比活动,建立案件审判质量定期通报制度,强化案件质量意识。推进专业法庭建设,广泛开展法律适用研讨、业务考核、庭审观摩、技能比赛,强化岗位练兵三项措施反映了该院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强化案件调解效能和信访接访工作则有效抓住了和谐社会建设中基层法院司法审判工作的两项重点。要求树立“先调解、后诉讼”理念,成立调解中心,建立导诉制度,推行判前释法,判后答疑,积极参与“三位一体”调解体系建设,转变信访工作思维模式和工作模式,完善处访流程。推行和完善涉诉信访联络员和首信首访出承办法庭和承办人接访制度,扎实开展案后征询意见工作。为确保对审判工作的稳定长效管理,该院特别强化制度建设的保障作用。一是建立从立案到审判、从审判到执行的全程跟踪规范管理,规范法律文书制发程序,充分运用和转化案件质量评查的工作成果,强化质量管理。二是对发回重审、改判案件实行定期分析,从查摆审判工作问题入手,着力解决好个别人员责任心不强、作风不实、方法简单的问题,引导全院人员争先创优。三是规范审判委员会议事程序,明确审委会成员职责。实行上会案件“三长”审批制和错误意见责任追究,严肃审判委员会工作纪律。
此外,就建立对庭审活动的动态监督和管理机制,开展廉政文化进庭室活动,加强对重点人员、重点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管理控制,提高审判人员自律意识,拓宽接受监督渠道,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和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宣传等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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