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法维权、共享和谐——县检察院“青少年维权岗”进行维权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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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03 11:41 文章来源:蒋玉海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为了明天、依法维权、共享和谐”,昌黎县检察院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一行十人,于2007年11月19日上街进行青少年维权宣传。
为了更好地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昌黎县检察院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加强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感化。为做好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工作,他们经常深入到学校、社区、街道进行宣传。
本次宣传共发放宣传材料1200份,受咨询人数120人,并播放宣传录音十遍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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