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人民法院:营造公正高效 廉洁司法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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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7-18 15:33 文章来源:杜伟伟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县法院坚持司法为民,正确履行职能,严格依法办案,廉洁奉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公正高效廉洁的司法环境,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展示文明形象,加强“两系一保”,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通过刑法打击犯罪,维护正常的社会生活和工作秩序,促进全县社会经济有序发展,实现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应用法律手段调节、化解纠纷,促进全县市场经济协调健康发展,通过司法保障市场主体能自由流通,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公正、公开地在市场上参与竟争,打击不正当竞争和以强凌弱,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和谐的市场竟争。按照“便民、利民、亲民”以及“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认真处理好每一件公民之间发生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促进家庭成员之间尊老爱幼,和谐幸福,邻里之间和睦相处,形成家庭成员之间、邻里之间、同志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互相尊重,团结和谐的人文生活环境。
运用行政审判手段理顺行政管理关系,依法构建和谐的行政管理环境。通过审理行政案件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对行政违法行为加强监督和纠正;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对不接受政府管理的行政相对人要给予行政制裁,提高政府在管理过程中的权威,确保行政权力的合法行使。通过行政审判,促使行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保障依法和谐的行政管理;加强立案和执行工作,切实解决“告状难”和“执行难”。实行敞开立案、阳光立案,保护老百姓的诉权。对家庭确实困难的当事人,认真实行减、免、缓政策。改进执行方式,破解执行难。开通“执行110”,接到群众举报,及时出警执行。充实执行力量,完善执行机制,加大执行力度,及时发放执行到位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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