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台庄法庭:强化诉前调解实现双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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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5-28 10:43 文章来源:何友山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刘台庄法庭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民事审判的全过程,强化诉前调解,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诉讼前,减少当事人讼累,蠃得群众的赞誉。日前该庭运用庭前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村委会与村民因土地招投标合同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达到了双方满意的效果。
五一过后,茹荷镇某村委会与一村民因土地的招投标合同问题发生纠纷,经当地调解组织多次调解未果。法庭了解情况后,认为双方的矛盾症结并不是很大。为减轻当事人诉累,防止双方矛盾再次升级,以及“案结事不了”问题发生,没有采取立案受理的简单方式,而是当即赶到该村做诉前调解工作。办案法官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帮村民分析矛盾症结,以法说理,使其懂法明理。并在此基础上,法官从村委会应理解支持村民,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的角度对村委会做劝导工作。在法官的真诚感召下,双方最终均同意做出让步,心甘情愿地接受调解,使这起即将走上诉讼程序解决矛盾纠纷的案件,在刘台庄法庭办案法官2小时耐心细致调解下达成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据了解,近年来,刘台庄法庭采取巡回办案、强化诉前调解等司法为民措施,有效地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受到上级部门和当地百姓的赞誉。该庭连续两年被县政法委评为综治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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