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伙纵火成癖好 危害乡邻法不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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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2-11 10:07 文章来源:赵荣秋 康琦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只因乡邻的一句逆耳忠言,刘某便怀恨在心并屡屡采取纵火方式予以报复。近日,我县农民刘某因涉嫌放火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刘某,系荒佃庄乡农民,26岁,因幼年丧母,父兄疏于管教而养成游手好闲、专横任性的恶习,至今仍然光棍一条。2005年4月,其父说了一句“整天游手好闲不嫌丢人”的气话,他与父亲大吵大闹后还不解气,脱下棉衣堆在锅灶处点燃,想烧了自己住的房子,火燃着后,其父赶来扑灭。从那以后,刘某对放火感到够刺激,衣袋里经常揣着打火机。 2006年10月中旬,刘某喝得醉醺醺,他故意找茬欺负一位老者,同村王某上前替老者辩理,当晚王某家的两垛玉米秸即被点燃,并殃及院内的电力设施和部分农具,直接经济损失千余元。从这以后,只要谁说了几句刺激他的话,他就给谁家放火,甚至连他路过时看着不顺眼的也难也逃脱。乡邻觉得惹不起躲得起,又怕他报复,所以干脆吃哑巴亏,刘某更加肆无忌惮了。经审查,自2004年以来,刘某先后在同村纵火10余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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