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法院:实行院长下庭听案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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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1-10 10:01 文章来源:何友山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日前,县法院党组成员在院长带领下,到各办案业务庭听取未结案件情况,逐案从庭审查明的事实和适用法律提出指导性意见。这是该院为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推出的一项新举措。
为防止个别法官突出结案,忽视办案质量,该院党组研究规定:各分管院长利用一周时间,下庭全面了解办案业务庭所办案情况,包括对法庭案卷管理、办案进度、程序和效果,同时加大对未结案件业务指导和已结案件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从而有效提高了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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