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县破获系列盗窃案——涉嫌盗窃总价值8万余元,6名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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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6-12 14:51 文章来源:赵春梅 李敏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近日,记者从县公安局获悉:5月17日,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与相关派出所密切配合,一举破获了包括4月29日某玻璃厂塑料包装袋被盗案在内的系列盗窃案件11起,抓获赵某等犯罪嫌疑人6名。
4月29日,某玻璃厂职工在清点库房时发现300余捆塑料包装袋被盗,总价值达8万余元,企业利益受到了直接影响。事件的发生引起了县领导和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了由刑警大队精干力量组成的工作组,全面展开了侦破工作。通过现场访问和勘查,公安局的办案人员初步判断犯罪嫌疑人对工厂的情况非常熟悉,案件极有可能是厂内员工或曾在工厂打过工的人员所为,于是针对这类重点人群的调查随即展开。另一方面,办案人员针对被盗赃物实际应用价值不大,很可能作为废品被销赃的情况,决定从控制销赃渠道入手,向各分局、派出所发出了协查通报,各基层单位按协查内容迅速对辖区内的废品站点逐个进行调查走访。
走访过程中,葛条港派出所民警在辖区的一废品站点听到业主反映:在案发前后曾有个男青年向其打听可否收购成品塑料袋及收购价格的情况。派出所民警感觉此人可能和案件有关,于是向刑警大队民警反映了情况。办案民警立即抓住了这一线索,从该玻璃厂调取员工资料照片让该业主进行辨认,最终把注意力锁定在赵某身上。5月17日下午,刑警大队干警赶到工厂将正在上班的赵某抓获。经突审,赵交代了伙同工友张某及以前在该厂打过工的赵某某、许某、张某某、马某多次盗窃该厂塑料包装袋的事实。刑警大队干警根据赵某的供述,于17日晚组成四个抓捕小组,分别将赵某某等五人抓获。经连夜突审,赵某某等五人交代了自2005年12月至今年4月底,利用在该厂上班的便利条件,先后结伙做案7起,从该厂库房盗窃装酒瓶用的塑料袋300余捆(总价值8万余元),后又盗窃该厂电机、电缆,做案4起,并将全部赃物销往废品站的事实。目前,赵某等六人因涉嫌盗窃罪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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