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委书记刘建军在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调度会上代表县委表态:统一思想 下决心改善农村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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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8-23 09:44 文章来源:闫军 赵春梅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编者按: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统筹城乡协调发展,需要解决的难题很多,环境问题是其中一个难题,农村的环境问题更是难题中的难题。而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创建文明生态村工作的不断深入,我们不难看出,改善农村环境已越来越成为农村工作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近期,继城市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后,我县又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一段时间以来,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农村环境发生了一定变化,广大农民也从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和好处。8月21日,我县组织召开了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调度会议,刘建军书记代表县委作了重要讲话,17位乡镇书记也分别作了表态发言。这无疑带给我们了一个强势信息:县委已表明态度,下定决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已到了非做不可、而且非做好不可的地步。我们的党员干部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为农民做实事、好事的一件大事来抓,抓出效果,抓出成绩;广大农民群众也要响应县委号召,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参与到环境整治工作中,用自己的双手建设美好家园。
8月21日,我县召开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调度会议。会上,县委书记刘建军代表县委表明态度:统一思想,下定决心,彻底做好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让广大农村群众生活得更好。
我县自5月21日启动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来,在茹荷镇前七里村、泥井镇泥井三村、昌黎镇八里庄村三个试点村工作的基础上,各乡镇、村普遍开展了不同程度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部分乡镇、村为此付出了很大努力,村容村貌也发生了一定变化。但由于一些主、客观方面的原因,导致整体工作动作不大,工作力度、深入程度还不够,影响了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进程。
为此,县委书记刘建军强调,目前我县开展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执行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既定方针、落实省市委“创建文明生态村”工作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考验我们执政能力、执行能力的一件大事。整治农村环境,必然要改变农民的生活习惯,这项工作有一定的难度,但难并不等于办不了,难并不等于干不好,我们的党员干部一定要摒弃观望态度,克服畏难情绪,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地去做。
针对下一步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刘建军书记代表县委表明态度:要统一思想,下定决心,彻底改善农村环境,让富裕起来的广大农民兄弟生活得更好,决不会半途而废,虎头蛇尾。
随后,刘书记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的一些具体工作也作出指示。他说,要避免出现反弹现象,在建立起一套切实可行的长效保持机制的同时,还要切实提高环境整治工作的水平和层次,只有真正改善了农村环境,才能用优美、整洁的环境去改变人,去改变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习惯;要彻底转变“没钱不能干事”的观念,从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做起,想方设法为百姓谋事、干事;要养成“管闲事”的工作作风,不管份内份外,认真对待每一件事,关心每一个细节,从小事做起,从具体事做起;短期内各乡镇要改善办公条件和办公环境,做好乡镇政府所在地及抚昌黄公路、205国道、昌乐公路等沿线村庄的环境整治工作。
县委副书记郭小玲,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张爱军参加了会议并分别讲话。17位乡镇书记作了表态发言,大家表示一定要立即落实会议精神,结合自身实际,明确工作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尽快做好环境整治工作,最大限度地改善农村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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