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昌黎新闻 >  时政新闻 >  正文

政策性农业保险为种养户撑起“保护伞”
2008-07-08 17:13  文章来源:焦永红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7月3日,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传达了中央、河北省关于农业保险工作的有关精神,并对我县农业保险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副县长张锋出席会议并讲话。
  农业保险是稳定农业生产、落实支农惠农政策的有效手段,是财政部门通过保费补贴等调控手段,协同农业、水利、气象、宣传等部门,引导和鼓励农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参加保险的一项惠农政策。农业保险责任设定为风灾和雹灾对投保农作物造成的损失,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导致投保的养殖个体的直接死亡。
  为建立和完善农业风险保障的长效机制,更好地化解农业生产风险,财政部门对农业保险保费进行补贴,补贴范围为小麦、玉米和棉花三种种植农作物的保险保费和奶牛养殖个体的保险保费。我县作为扩权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为:种植业的小麦、玉米和棉花,中央财政补贴35%,省财政35%,县财政10%;奶牛中央财政补贴30%,省财政35%,县财政15%。农户只需要支付农业保险保费的20%。
  现在正是玉米生长期,今年我县的玉米种植保险工作将以乡(镇)、村为单位,统一与县人保财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并交纳保险金,签完合同当日晚上零点合同生效。遇到灾情,各乡(镇)、村凭保险合同书到县人保财险公司要求理赔。
  副县长张锋在会议上指出,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国家的一项惠农政策,也是要求基层政府为农民做的实事。他要求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政策,对农业保险工作要广泛宣传,真正把好事告诉农民,做到家喻户晓。同时在认真研究政策的基础上,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要采取灵活机制,真正把好事做到好处,把实事做到实处,真正减少自然灾害对农业、对农民造成的损失。会上,张锋还和与会人员就参保方式及筹资方式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
)评】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 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 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 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 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河北省昌黎县委宣传部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备案号:冀ICP备07015937号
通用网址:昌黎 中国昌黎 中国干红城
中文域名:昌黎之窗.cn
备用网址:changli.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