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安全生产系上“软保险”——我县召开实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动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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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0-19 11:54 文章来源:张文静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10月18日上午,我县召开实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动员大会,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和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县“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安排全县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副县长胡忠义主持。县委副书记、县长王桂鹏出席会议,来自各乡镇(区)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以及部分重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为圆满完成我县“法人代表安全生产双百日承诺”行动向“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转变,发挥承诺的特殊作用,规范安全生产承诺工作的各项步骤,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县专门制定了《在全县重大危险源企业和相关企事业单位中实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方案》。《方案》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目标,以安全生产承诺书为载体,把建立和完善企事业单位“三项制度”作为核心,使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作为长效机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永久作用,真正提高企业的自我约束意识和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实行该项制度的范围包括:重大危险源企业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石油天然气、建筑施工、旅游、民爆器材生产、经营和公共聚集场所等企事业单位。
王桂鹏强调,当前正值党的十七大召开之际,又面临元旦、春节,同时明年的北京奥运会又将召开,做好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各级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实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重要性,从政治的、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将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要明确重点,扎实开展好“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范围和重点组织承诺书签订工作,确保该项制度覆盖全部重大危险源企业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发挥承诺的特殊作用;要广泛动员,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安全生产承诺工作;要加强检查督导,确保承诺单位践行承诺,各相关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确保承诺事项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王桂鹏最后强调,要全力以赴,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抓出成效。要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培训,结合实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企业内部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切实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素质,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常识、援救技能等内容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为党的十七大召开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会上,河北天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昌黎分公司、昌黎一中等部分重点企、事业单位代表还与县政府签订了《安全生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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