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县部署中纪委——“八个严禁”落实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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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6-22 10:52 文章来源:梁波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近年来,涉及权钱交易的违纪违法案件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教育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自律,加大对涉及权钱交易行为的惩处力度,《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日前印发。
《规定》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方面提出“八个严格禁止”:即一是严格禁止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物品,或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请托人出售房屋、汽车等物品;二是严格禁止收受请托人提供的干股;三是严格禁止由请托人出资,“合作”开办公司或者进行其他“合作”投资;四是严格禁止以委托请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者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五是严格禁止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请托人财物;六是严格禁止要求或者接受请托人以给特定关系人安排工作为名,使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却获取所谓薪酬;七是严格禁止将有关财务给予特定关系人;八是严格禁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之前或者之后,约定在其离职后收受请托人财务,并在离职后收受。
《规定》指出,收受请托人房屋、汽车等物品,未变更权属登记或者借用他人名义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不影响违纪的认定;违纪后,因自身或者与违纪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违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违纪。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违纪。
县纪委及时制定下发了学习贯彻落实《规定》的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将《规定》全文印发,及时下发给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做到人手一份,并组织认真学习。各级领导干部还要安排专门时间集中学习,为广大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规定》中的“八个严禁”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和自查申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6月29日以前主动向党组织说清问题并坚决纠正的,要从宽处理;对拒不申报和不纠正存在问题的,要根据有关规定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县纪委开通了专项举报电话:2989836,届时还将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全县各单位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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