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范执法行为 提高行政效能——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班开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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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4-05 16:27 文章来源:左卫宾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执法过程中操作不规范、程序不完整、案卷不完善等执法行为时有发生;思想观念陈旧、法律知识欠缺、专业技能落后成为新老执法工作人员的通病;徇私枉法、执法犯法、以权谋私现象存在于个别执法人员身上。” 在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班开班仪式上,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孙立民对行政执法工作及人员存在问题的点评一针见血。自4月3日开始,县政府集中时间、精力在县委党校开展为期10天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为我县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充电”,以切实解决这些部门在行政效能、规范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孙立民说,行政机关作为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者,其人员素质和工作作风关乎政府形象。我县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种种不规范行为亟待解决和规范,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整体水平,是进一步提高政府执政能力、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客观要求。他要求,全体参加培训的行政执法人员要提高对这次培训的认识,遵守学习纪律,结合工作实际,将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学准、学深、学透,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将这次培训当作提高自身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锻炼人员队伍的一次宝贵机会。
据悉,我县共有49个行政执法部门16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这次培训,培训内容为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处罚等六项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培训时间为10天。本次培训结束后将对参训人员统一进行考试,对此省、市、县各级政府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明确要求对经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换发新的执法证,一律不准上岗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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