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轿车出故障获赔1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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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03-26 13:43 文章来源:赵玉梅 康琦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3月22日,消费者韩某来到县工商局局长办公室,当面道出了他对县消协工作人员的感激之情,并送来一面写有“春风送暖 群众满意”的锦旗。
韩某于2007年12月初从唐山某汽车销售公司昌黎分公司购买了一辆价值33100元的家用小轿车。一个多月后,该车频频出现换档熄火现象,消费者就此故障与该销售公司昌黎分公司进行沟通,昌黎分公司将此事推给厂家,韩某找到厂家时,厂家又将此事推给售后服务,这样推来推去,此事一直没有解决。
3月11日,韩某来到县消协投诉。工作人员接诉后马上赶到韩某家核实情况,经调查韩某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工作人员当即找到该销售公司主管售后的经理王某,根据《消法》有关规定,反复做通王经理的思想工作,并联系了厂家主管售后的负责人,责令其务必来人协商此事。厂方来人后,以事故原因不明为由采取冷处理态度。县消协工作人员再三向厂家来人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经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说教和不懈努力,厂家最终同意为韩某赔偿各种损失15000元。一场历时4个多月的纠纷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消费者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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