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安监局:亮出安全生产执法“利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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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0-22 11:36 文章来源:韩健 陈锋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近日,县安委会召开了由县安监局牵头,建设、公安、质监、国土、旅游等部门参加的协调会。会上,县安监局宣读了我县《安全生产集中执法实施方案》,并要求各部门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统一步骤,确保“十七”大期间我县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为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县创优环境。
据了解,此次集中执法从10月8日开始至11月7日结束。县安监局10个执法队将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分别对我县的非煤矿山、冶金建材、危险化学品、机械轻工、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非法采矿、民用爆破、旅游重点行业等进行集中执法检查。检查涉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持证、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使用、职工三级教育培训等内容。
在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整改;对依法应当行政处罚的行为,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对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整改不积极不到位的企业,作为今后监管的重点对象,加大检查执法频次,实现重心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防范转移,确保安全生产。截至目前,共查处事故隐患1332项,下达指令书16份,其中,对7家企业下达了《整改指令书》,对1家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下达了《强制措施决定书》,并对四台存在较大隐患的锅炉进行了查封,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8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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