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庭审活动——我县探索司法监督新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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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0-15 15:11 文章来源:赵亮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为了更好地履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司法监督职责,促进司法公正,探索新形势下司法监督的新途径、新方式,县人大将于10月至11月,组织部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在全县开展旁听和评议庭审活动。10月12日县人大先期对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县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动员和培训。
据了解,庭审活动是诉讼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和核心内容,是关系到审判机关能否做到公正的一项重要工作。县人大开展这项活动,目的是考察法院、检察院和律师在庭审中依法履行职责和执行相关法律的情况,增强人大代表依法监督司法工作的能力,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审议“两院”工作报告的质量。
为确保旁听活动的客观性和真实性,旁听的案件将严格按照事先不告知的方式,在县人民法院所办理的刑事、民事和行政一审、再审的听审案件中随机选取5—8个。旁听案件坚持一案一评一填表,根据庭审中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及律师的表现进行评议并评定等次。活动结束后,旁听评议小组将通过集体讨论,对庭审活动的成绩、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形成总体评价意见,反馈给有关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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