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地起纠纷 司法巧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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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1-26 15:29 文章来源:张文斌 奚晓丹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多亏了镇司法所的同志们化解了我们两家长达7年的恩怨。”近日,经靖安镇司法所成功化解矛盾的两位农民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李俊、王锋(二人均为化名)均为靖安镇某村村民,两家比邻而居,且两家东侧为村空闲地,与公路相接。2000年,双方当事人为村东这块空闲地的承包经营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经调查,纠纷的起因是当时村委会误将该地块先后两次发包,而承包者分别是李俊和王锋。
二人据理力争,各不相让,村委会进退两难,以至事态愈演愈烈。双方多次发生争执,两家的生产生活受到了很大影响。该纠纷历经几届村委会、镇土管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多次调解,因双方当事人互不让步一直没有达成协议,其间引起的其他矛盾纠纷也未得到彻底解决。
为了确保春节期间稳定,该镇司法所所长张秀臣同志下定决心啃掉这块硬骨头。他带领全所人员认真排查梳理,详细汇总各种情况,并提出了重点纠纷的调解方案,向镇领导作了汇报,并取得了领导的大力支持。随后,镇调解人员连续几天找村委会商议、讨论,多次与镇派出所、法庭交换意见,并耐心地从法律上、道德上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解开了双方当事人的思想疙瘩。最终,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心平气和地坐到了一起,在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的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李俊在一个月内将王锋院内及道路上的一切废品清理干净;王锋于协议日一次性补偿李俊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3500元整,双方生活互不干扰,不得出现侵街占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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