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官为新村官“支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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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5-31 11:39 文章来源:焦永红 马恩贵 赵汉中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借下村办案之机,为新任村官“支招”,检察院反贪局的这项举措对新村官来说,就像久盼的甘雨一样及时。
随着我县农村换届工作的结束,新“村官”纷纷走马上任,但其中有些人不熟悉村务或法制意识淡薄,为提高村官的工作能力、有效防止农村职务犯罪案件发生,反贪局人员利用下村办案之机和村官谈心,并为他们提出合理化建议。
针对现阶段村务工作,反贪局建议新村官做好村务工作交接:村集体财务帐目的交接要在上级有关人员的监督下,把收入、支出、余额、票据核对清楚造表签字,交接不清或无法交接找乡镇主管领导反映说明情况;村集体的财产物品交接要核对集体的土地、协议、运行状况、房产、井、农用物资、办公用具等,并造表签字;村民建房款、手续是否到位、是否留有尾巴,村民的土地是否留有矛盾以及计生工作、帮扶工作等涉及群众直接利益的问题交接时要做到心中有数,并有资料显示。
检察官还建议新官上任后首先要学习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带领村民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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