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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被列为省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
2006-03-22 10:52  文章来源:张文静 张文彬 李振勇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记者从县林业局获悉,今年我县被省政府列为第一批实施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19个试点县之一。实施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将为解决我县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农民增收等“三农”问题提供一个新的突破点。
  据悉,实施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实际上是将林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通过盘活集体森林资源资产,明晰集体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把林地资源落实到户,让经营者有其地,植树者受其益,建立权、责、利相统一的集体经营管理机制。
  实施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范围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重点是目前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的宜林荒山、荒地,属于国家重点工艺林和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林木和林地除外。我县将在对集体林业的面积、种植情况等方面进行具体的调查、摸底之后,全面展开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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