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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类食品成安全监管重点——县质监局开展无证查处工作
2005-11-02 15:02  文章来源:孙江梅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从今年7月1日起,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糖、味精)、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等十类食品生产企业如果没有获得国家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其产品不得在市场上生产销售。为贯彻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近日,县质监局对上述10类食品的生产销售进行无证查处,从源头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
  据了解,我县共有肉制品等10类食品生产企业40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质监局组织工作人员自7月1日至8月31日,通过各媒体广泛宣传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要求和意义,引导广大消费者选购加贴“QS”标志的食品。同时重点对我县未申请取证的10类食品生产企业进行走访,讲明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一项保证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要求这些企业尽快进行生产工艺改造、提高质量控制水平,争取早日取证。自9月1日起,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集中力量对供应城镇居民的10类食品销售商进行监督检查,对7月1日后生产的无证产品全部责令停止销售,同时进一步追查无证食品的生产企业。
  截至目前,已有14家企业取得食品市场准入证,对确实不具备取证条件的5家饮料厂和4家冷冻饮品厂进行了无证查处,责令停止生产,同时告知企业在取证前不得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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