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务局免收农民四项费用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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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05-21 14:27 |
为切实减轻我县农民负担,县水务局积极贯彻有关政策,从今年1月1日起,该局免去与水务系统相关的四项涉农费用。
为落实《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全国性及中央部门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核处理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县水务局决定从2004年1月1日起,对水土流失防治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取水许可证费、涉及农村中农民生活用水和农业生产用水的水资源费等四种水务系统的涉农收费对农民全部实行免收。2004年已经对农民收取的这四项费用有关票据、证明予以全额退款。凡不认真落实上述决定,仍对农民收取上述费用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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