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能繁母猪上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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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1-02 10:56 文章来源:齐英彬 闫瑞凤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自10月8日我县启动能繁母猪保险业务以来,养殖户(场)参保积极性高涨,全县参保能繁母猪已达1000余头。
能繁母猪保险制度是国务院为促进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而做出的重要举措之一。保险金额统一为每头能繁母猪1000元,保费为每头60元,其中财政补贴48元,养殖户(场)负担12元。保险范围包括从事能繁母猪生产的养殖户(场),其中存栏达30头以上,能够保证饲养质量的,可以直接投保;存栏未达到30头的,通过专业合作组织或以乡、村为单位,以统保方式参加保险。能繁母猪保险责任为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直接死亡。为将保险工作落到实处,县畜牧发展局通过积极开展生猪市场调查,及时掌握了全县能繁母猪的生产现状。同时大力宣传国家扶持养猪各项举措,增强农民养猪补栏的信心,动员养殖户参保,让养殖户充分了解参保各项事宜。
此外,该局还积极加强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有效合作,建立完善了联系沟通机制,保证了参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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