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物价局提醒:部分农资实行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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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05-31 10:33 |
为切实把国家扶持农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物价局将对化肥、粮食作物、种子等农资的价格实行干预措施。
从4月30日起,化肥、粮食作物被规定为最高零售价格限价的为:进口磷酸二铵每吨2520元,国产磷酸二铵每吨2200元,尿素每吨1520元,撒可富三元素复合肥(氯化钾型)每吨1780元,撒可富三元素复合肥(硫酸钾型)每吨2010元,碳酸氢铵每吨460元,普通过磷酸钙(含磷12%)每吨370元,粮食作物种子按2月底的粮食作物种子实际销售价格为最高零售限价。
此次限价不包括的其他规格、品种的化肥零售价格的制定办法,按从出厂到零售的综合经营差率最高不得超过7%,并依据出厂价格和直接运杂费票据,报县物价局审批零售价格。
县物价局要求各经销单位凡是高于最高零售限价的必须降下来,低于最高零售限价的不得提高,并提醒消费者,购买时向经营单位索取销售凭证,对不执行上述限价措施的经营单位,群众有权监督举报,(举报电话:12358或202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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