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靖安镇强化下派干部管理 |
|
| 2003-12-26 09:22 |
自今年年初县委实行选派乡镇干部到村任职以来,靖安镇党委、政府从机关遴选了36名精明强干、年富力强的工作人员进驻各村。为进一步规范到村任职干部的工作行为,该镇严格加强管理,制定详细的考核办法,并严格落实奖惩制度,收到一定成效。
根据县委《关于选派乡镇机关干部到村任职的意见(试行)》,结合下派干部到村任职的工作特点和本镇实际,该镇制定了《靖安镇到村任职干部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不仅明确了下派干部的工作任务,而且规定下派干部在村工作期间,实行双重管理和考核,即不仅要服从镇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配合中心工作,而且还要纳入村级干部管理体系。
为进一步调动下派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该镇又制定了《中共靖安镇委员会到村任职机关干部考核办法》。规定镇党委、政府每月对下派干部进行一次初评,每半年进行一次复评,年终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并规定下派干部每季度要书面汇报一次工作情况。《办法》还根据下派干部所担负的职责,制定出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考核内容和考核目标,采取座谈与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考核。同时规定,下派干部任职期间,考核为连年优秀的,可根据工作需要优先提拔和任用;对一年考核为不称职的下派干部,镇党委要给予黄牌警告,限期整改提高;连续两年考核为不称职的,要撤消其村内职务,回镇机关待岗。
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作为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为使下派干部更好的贯彻执行村集体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该镇制定了《靖安镇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下派干部对农村集体财务实行规范化管理的规定》,对现金管理、开支审批、票据管理、民主理财、限期报帐、财务公开、财会人员持证上岗、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规定》实行以来,全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减少和杜绝了村集体财务违法违纪案件,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系列措施的出台,使该镇下派干部充分发挥了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纽带作用,真正在镇党委与党支部、党员和群众之间架起了沟通联系的桥梁,受到群众好评。
自今年年初县委实行选派乡镇干部到村任职以来,靖安镇党委、政府从机关遴选了36名精明强干、年富力强的工作人员进驻各村。为进一步规范到村任职干部的工作行为,该镇严格加强管理,制定详细的考核办法,并严格落实奖惩制度,收到一定成效。
根据县委《关于选派乡镇机关干部到村任职的意见(试行)》,结合下派干部到村任职的工作特点和本镇实际,该镇制定了《靖安镇到村任职干部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不仅明确了下派干部的工作任务,而且规定下派干部在村工作期间,实行双重管理和考核,即不仅要服从镇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配合中心工作,而且还要纳入村级干部管理体系。
为进一步调动下派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该镇又制定了《中共靖安镇委员会到村任职机关干部考核办法》。规定镇党委、政府每月对下派干部进行一次初评,每半年进行一次复评,年终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并规定下派干部每季度要书面汇报一次工作情况。《办法》还根据下派干部所担负的职责,制定出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考核内容和考核目标,采取座谈与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考核。同时规定,下派干部任职期间,考核为连年优秀的,可根据工作需要优先提拔和任用;对一年考核为不称职的下派干部,镇党委要给予黄牌警告,限期整改提高;连续两年考核为不称职的,要撤消其村内职务,回镇机关待岗。
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作为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为使下派干部更好的贯彻执行村集体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该镇制定了《靖安镇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下派干部对农村集体财务实行规范化管理的规定》,对现金管理、开支审批、票据管理、民主理财、限期报帐、财务公开、财会人员持证上岗、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进行了明确规定。《规定》实行以来,全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减少和杜绝了村集体财务违法违纪案件,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系列措施的出台,使该镇下派干部充分发挥了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的纽带作用,真正在镇党委与党支部、党员和群众之间架起了沟通联系的桥梁,受到群众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