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市民、电动三轮车主、交警及城管部门的同志们:
电动三轮车作为经济发展的产物,它的出现无疑便利了群众出行,解决了一部分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但是由于电动三轮车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原因,造成行车抢道、乱停乱放、哄抢乘客、闯红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为规范电动三轮车队伍,保证人们出行的安全,还大家一个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县文明办向全体市民、电动三轮车从业人员、交警及城管部门的同志们发出文明乘车、文明行车、文明执法的倡议:
第一、电动三轮车从业人员首先要规范自己的行为,争做文明市民,不要只顾挣钱,不顾交通规则,不顾人身安全,要做到文明揽客、安全载客、公平竞争;同时要自觉使用文明礼貌用语,自觉维护城市形象;并且有义务向外地乘客宣传昌黎、推介昌黎、展示昌黎人良好的精神面貌和道德风尚,做昌黎的文明使者。
第二、交警和城管等执法人员在维护交通秩序、城市形象时,要做到文明执法,及时对电动三轮车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提示,及时纠正他们在行车过程中出现的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同时要注意保护三轮车从业人员的利益,设身处地的为他们的人身安全和生活着想,帮助他们解决一些不明了的交通问题和实际困难。
第三、我们的市民是城市建设的主体,是电动三轮车服务的对象,在乘坐电动三轮车的过程中,首先要做一个文明乘客,并且有义务提醒电动三轮车从业人员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使我们的城市更快地步入有序、和谐、文明的行列。
朋友们,为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睦温馨,为了我们的城市容貌整洁有序,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希望大家互相理解、互相关心、互相支持、互相监督,共同来维护我们的城市环境,提高我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做一个文明的昌黎人。
昌黎县精神文明办公室
昌黎县规划管理局
200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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