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昌黎县文明委关于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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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5-08 11:46 文章来源: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2006年1月11日 全会审议稿)
为了全面提高我县公民的思想道德水平,促进我县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加快小康社会建设进程,为构建“和谐昌黎”培育文明道德风尚,依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为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坚持“与时俱进、以人为本,重在建设、贵在践行,尊重主体、分层引导,多措并举、注重教化”的总体原则,狠抓强基固本、广泛普及、典型示范、教育实践、环境熏陶、长效落实六个基础性环节,大力提倡“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教育引导公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建设文明昌黎、和谐昌黎的共同理想,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道德能力,努力构建民主法治、公平公正、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秩序和风尚。
二、我县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现状
从总体上说,全县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现状是好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日益深入人心,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已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与体现时代要求的新的道德观念相融合并成风气主流。但同时应该看到,随着国际国内环境的深刻变化,意识形态领域的情况更加复杂,人们的思想意识出现了多发多样的状况,我县在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方面也存在着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合拍、制约和影响县域经济发展的一些问题:一些人没有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混淆,拜金、享乐、个人主义滋长,集体观念、大局意识、法律意识淡泊,利益诉求无序,社会责任感不强;在社会生活和经济活动中,一些人诚信失衡,欺骗欺诈、制假贩假等现象时有发生;在流动人口和下岗职工等特殊人群中,因管理缺位、教育不够,为失德失范和违法犯罪行为埋下隐患;在部分党员干部中,宗旨观念、服务意识弱化,消极腐败现象屡禁不止;在家庭伦理、邻里关系中,不敬不孝、不养不教、不友不睦、重男轻女等不良现象仍时有发生;在未成年人中,一些人理想信念模糊、价值观念错位,一些独生子女个人主义至上、心理素质较差等问题较为普遍,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仍然存在等等。
三、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和目标要求
总体教育内容: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遵守法律法规和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
要把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贯穿于各种具体道德规范之中,引导人们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竞争与协作、先富与后富、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关系;要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渗透到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层面,因人因事制宜地引导城乡人民正确认识和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教育引导人们学法用法、护法守法、依法办事;要把爱国主义教育融入到爱家乡、爱单位、爱学校教育之中,提倡学习科学知识、科学精神、科学方法,艰苦创业,勤奋工作,奉献家乡,报效祖国;要大力倡导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鼓励人们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在家里做一个好成员。
针对不同人群的个性化教育内容:
对党员干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要从高、从严要求。把对这一高素质群体的道德教育与抓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作风纪律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教育引导他们严格遵守国家公务人员行为规范,积极践行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身体力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立言、立行、立德,努力成为公民道德建设的示范群体。
对未成年人要从细、从早教育。积极推行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把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长期坚持的重点,教育引导他们在家孝顺父母、关心亲人、勤俭节约、热爱劳动,在社会热爱祖国、文明礼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在学校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尊重他人、善于合作,在社区和公共场所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环境、遵守秩序,在独立面对生活时胸怀宽广、心理健康、勤奋自立、勇于创新,努力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对普通公民要从实、从小入手要求引导。对市民,要加强主人翁精神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强化法律意识、规则意识、交通意识、卫生意识、生态意识以及城市人际关系、公共生活意识、城市文化意识,形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优秀市民作风,打造“开明开放、诚朴诚信、创业创新”的昌黎市民精神,引导广大市民向往文明生活、争做文明市民、创建文明城市。对农民,要特别加强集体主义精神、科学精神和社会公德及家庭美德教育,引导农民在生产生活中团结合作,逐渐摒弃封建落后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远离封建迷信和邪教思想,充分掌握和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发家致富,齐心协力建设文明生态新农村。对率先致富的民营企业家,要加强“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教育,引导他们反哺社会、报效家乡、文明创业、依法经营、不断进取。对流动人口、下岗职工和个体经营者,要加强“身在昌黎、爱在昌黎、献在昌黎”的主人翁教育,强化法制教育,引导他们争做勤劳致富、文明守法、诚实守信、公平正义的好公民。
四、实施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途径和方法
1、以教育为基础,持之以恒地对全体公民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教育是基础。要紧紧抓住影响人们道德观念形成和发展的重要环节,通过家庭、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坚持不懈地在全体公民中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知识教育,为道德能力建设夯实基础。
要高度重视和发展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是教育人的起点和基点,家庭教育是社会道德风尚的根基。作为家长要做到:重视家庭教育,注重提高自身素质,尊重老人、妇女和孩子,以身作则做孩子的榜样;学习掌握科学育儿知识和方法,坚持正面教育;树立优良家风,建立民主、平等、相互尊重、和谐的家族关系;积极营造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学校和社会要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家长提高素质,提高家庭育人能力。要在孩子懂事的时候,及早深入浅出地进行道德启蒙教育,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循循善诱,以事明理,引导其分清是非,辨别善恶。
要大力加强学校教育。学校教育在提高公民的文化知识水平和灌输思想道德意识方面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各级各类学校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把教书与育人紧密结合起来。要科学规划不同年龄学生及各学习阶段道德教育的具体内容,坚持贯彻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法制教育和校纪校风建设,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帮助他们认识社会,了解国情,增强社会责任感。要发挥教师为人师表的作用,把道德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发挥学校教学和科研相结合的作用,生产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精神产品;发挥成人教育在更新知识、建立新的思想道德观念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公民文明生活、科技致富,把学校建设成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阵地和社会文明的窗口。
要切实抓好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道德教育。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乡村等基层单位直接负有培养社会主义“四有”新人的责任,是对公民进行道德教育的重要场所,要从实际出发,有计划、有重点地抓好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要把职业道德教育作为岗前和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帮助从业人员熟悉和了解与本职工作相关的道德规范,培养敬业精神,要把遵守职业道德的情况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指标,促使从业人员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树立行业新风。
要充分调动各种积极因素抓好社会教育。社会是进行公民道德教育的大课堂。社会各方面以及城市社区、各种民间协会、农村基层组织在公民道德教育中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要结合各自的优势和职能,运用多种形式和手段,发挥利用好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现代传媒的作用,大力宣传基本道德知识、道德规范和必要礼仪。组织编写简明通俗、朗朗上口、易懂易记的《昌黎县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实用手册》和《昌黎县公民道德公约》,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进一步完善有关规则章程、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让各行各业、各级各类人员行有参照,做有规范。
2、以活动为载体,广泛深入地开展群众性道德实践活动。
以活动为载体,吸引群众普遍参与,充分发挥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寓教于服务、管理和各种活动之中,为广大群众提供实践道德规范的广阔舞台,把道德知识提升转化为道德能力,使人民群众既成为道德建设的参与者、实践者,又是道德建设的受益者。
一是要大张旗鼓地开展好以“感动昌黎”为主体的选、树、学先进典型活动。策划“感动昌黎”评选活动,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每年强势推出在昌黎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喜爱、尊重和津津乐道、鼓舞人乐观向上、团结奋进的优秀人物或群体,大力弘扬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可贵精神,把活动做成影响深远、感动昌黎、引领文明的精品活动。同时,继续开展好拔尖人才和各行各业的评优评先活动,树立实践社会主义道德的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让广大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见贤思齐。
二是深入持久地开展好现有的各项创建活动。要继续推动文明单位、文明社区、三杯竞赛以及在各级党政机关开展的创先争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两为两树”等活动,建设阳光政府,树立良好的国家机关和公务员形象;要下大力度推进“城市管理年”建设活动,加快“三城同创”进程;要继续开展争创“星级文明家庭户”、“文明生态村创建”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三下乡”、“党员电教科技兴农”等活动,共建文明生态家园。
三是生动活泼地开展好丰富多彩、为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活动。要充分挖掘和利用好我县的文化资源,把文化活动做大、做强、做出声势。加强县艺术团、县文联等文化团体建设,培养、锻炼有较高水平的艺术人才,编写排演高品位、有内涵、形式好的文艺节目。要开展好节日、纪念日庆典活动,挖掘和利用好节日的纪念、教育作用。组建、扶持、发展乡村、社区、学校、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群众文艺团体,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文化活动,发动群众自娱自乐。坚持开展好消夏晚会、彩色周末活动,做到定场地、定时间、定人员、定内容、有组织、有计划、有规模,保证活动效果。用多姿多彩、文明进步、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充实公民的业余时间、农闲时间、课余时间。
四要灵活多样地开展好各种惠民利民活动。充分体现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忧民之所忧、为民之所盼,正确看待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有计划地关注弱势群体,大力扶持和推动“希望工程”、“幸福工程”、“春蕾计划”、“青年志愿者行动”、“关爱女孩行动”等公益活动,扎扎实实地落实好生殖健康免费技术服务、计划生育奖扶政策、农村初级保健、农村合作医疗、城市低保、对贫困子女入学“两免一补”等民心工程、惠民行动,依托部门优势,广泛灵活地开展为民优质服务,促进扶贫济困、团结友善、助人为乐等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
3、以阵地为依托,形成有利于公民道德建设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进行思想道德实践都离不开阵地建设,而整齐洁净、清新幽雅、设施完善的工作生活环境则对公民思想道德建设起着潜移默化的熏陶、感染、教化作用,更有助于形成富有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要加强城乡环境建设。以建设“绿色昌黎,魅力昌黎、和谐昌黎”为主题,紧密结合“三城同创”和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在县城大力实施城市畅通工程、改造工程、绿色工程、美容工程、亮化工程、利民工程;在社区和乡村,按照“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街院净化”的要求,切实做到洁、齐、美、雅、新、绿、亮。在县城主要街道和乡村显著位置、旅游风景区建设以基本道德规范、昌黎公民公约等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牌。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建立融合道德文化、城市文化、地域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的口号、标语、警示语,创作和制作饱含思想道德内涵的文化宣传产品,形成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让道德教育内容以物化的形式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
二要加强道德教育阵地建设。重点建设好四个阵地,即以业余党校、职工之家、农民夜校、少年军校、家长学校、党员联系学习组为主体的教育阵地,以书报刊、广播电视、黑板报、宣传栏、阅报栏、公益广告牌、公共场所大屏幕、互联网为主体的宣传阵地,以图书馆、文化站、影剧院、文化广场、体育场馆、文化联谊会、群众艺术团为主体的文化娱乐阵地,以茶馆、老年活动中心、妇女活动中心、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等为主体的社会舆论阵地。当前,要建设好以小东山文化活动广场为龙头,以乡镇文化教育中心为骨干,以村文化大院建设为重点,以社区旅游景点、单位、家庭、文化活动场地为补充,新闻媒体相关栏目为延伸的道德教育网络。小东山要完善设施,进一步绿化、美化和人文化、特色化。乡镇文化教育中心要真正发挥作用,做到集科技、教育、文化、农业推广等各种功能于一体,在全县至少建设100个有场地、有教室、有图书、有电教的村级文化大院或文化广场,建设30个社区文化庭院,为广大群众提供学习、休闲、娱乐、锻炼场所。在昌黎日报、电台、电视台、昌黎之窗网站开办“思想道德专版”、“城市文明大家谈”、“法治天地”等栏目,大力颂扬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公开曝光落后的、丑恶的社会现象,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
三要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要开发、保护、建设好五峰山李大钊革命旧址、烈士陵园等省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黄金海岸、碣石山等旅游风景区,依托八大立县产业的经济技术开发园区,组织好“我爱家乡”一日游活动,编印认识昌黎、了解昌黎、宣传昌黎的画册、折页,增进人们热爱家乡、服务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和责任。
4、以制度为保证,确保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要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文明和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形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二要建立适合昌黎经济社会发展和需要的规章制度。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长期性、决定性。依据国家《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要尽快出台适合昌黎经济社会发展和管理需要的规章制度,包括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乃至洁、美、绿、公民应知应行、必知必行的内容和要求,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治乱严典、严管重罚,罚出规矩,罚出素质,罚出文明。采取“让实践者订约,让订约者实践”,自律机制下形成“耳边常闻公德,人人都有规矩”的社会氛围。
三要建立评优评先奖惩制度。以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生态村和文明社区为主体,建立和完善评优评先、检查督导、奖优罚劣制度,确保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五、实施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部门职责和任务
推进公民道德建设,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各级宣传、教育、文化、科技、组织、人事、执法执纪、纪检监察等党政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以及社会各界,都要团结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尽其责,相互配合,把道德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规划,完善措施,扎实推进。
宣传部门肩负着公民思想道德宣传教育的重要使命。一切思想文化阵地、一切精神文化产品,都要宣传科学理论、弘扬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倡导科学精神,激励人们积极向上,追求真善美,帮助人们辩别是非,抵制假恶丑。新闻媒体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道德热点问题的引导,加强舆论监督,有力地批评悖离社会主义道德的错误言行和丑恶现象。
文体教育部门对公民道德建设有着特殊的渗透力和影响力,特别是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德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健全德育工作机制。文体部门要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寓教于乐。要加大对文化市场的整治力度,特别是对网吧、歌舞娱乐场所、印刷业等重点区域,严格防止反动、迷信、淫秽、庸俗等不良文化的传播。
群团组织具有深入群众、联系群众的优势,是党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思想道德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群团组织要坚持从具体事情做起、从群众最关心的事情抓起,使道德实践活动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县文联、碣阳诗社、个体文化团体等要紧密配合我县的经济建设,创作富有时代感和地方特色的艺术作品,以感染激励、教化引导全县人民。
司法机构要通过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活动、“法律进社区”活动、建设宣传教育阵地、培训宣传骨干等多种方法和手段,使全民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并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有效防范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减少和避免刑事和治安案件发生,维护正常经济秩序、公共秩序、生活秩序,为公民道德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持。
城市规划建设、旅游、涉农部门要通过加强城市、景区、经济园区建设,增强公民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自豪感、责任感、使命感。
六、保证措施
1、党委统一领导。县成立由县委书记张士邦为组长的公民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小组(后附名单),各级党委、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要坚持实行各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从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到检查落实,“一把手”要一抓到底。并要集中精力,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公民道德建设的新问题、新特点。要把公民道德建设与抓深化改革、经济建设统一起来,真正提上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精心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要抓好对公民道德建设过程中“难点”问题和突出问题的解决,抓好公民道德建设的重点任务的落实,抓好公民道德建设各项任务的跟踪督查。
2、部门各尽其责。按分工负责的原则,明确规定各牵头部门的任务,把专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在工作职能上与该项任务相关的部门,推动部门各负其责,协调一致,齐抓共管。县文明办负责总协调,各专项任务的责任部门每个月底要以文字的形式将专项任务的进展情况报县文明办。
3、配备专职人员。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要按照有关要求选择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能力强的人员充实到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宣传部门。县文明办和县司法局法宣办要分别配备工作人员3-5人,各镇、乡、区宣传部和法宣办要分别配备2-3人,县直各部门、驻昌各单位要配备1-2人。
4、保证经费投入。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保证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的划拨到位,专款专用。
5、加强督导评估。参照我市公民思想道德评估体系,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昌黎县公民道德建设评估体系》和《昌黎县法制宣传教育评估体系》以及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行业的评估标准及管理办法。《昌黎县公民道德建设评估体系》和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行业的评价评估由县文明办负责,《昌黎县法制宣传教育评估体系》由司法局负责。
附:1、昌黎县公民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2、昌黎县公民思想道德建设评估体系
3、昌黎县法制宣传教育评估体系
4、昌黎县文明单位管理办法
5、昌黎县文明社区标准
附1:
昌黎县公民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士邦 县委书记
副组长:王桂鹏 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郭小玲 县委副书记
赵景阳 县委副书记、县政法委书记
王玉生 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
张爱军 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长
李树权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苏立春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刘承书 县政府副县长
才子佳 县政府副县长
田宝瑞 县政协副主席
王 刚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孙敬东 县人民法院院长
陈 巍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建光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庞建稳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杨大新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刘尚宾 县人大常委会政法工委主任
白秀川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广敏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东林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永杰 县公安局局长
郑锡富 县司法局局长
聂永成 县教育局局长
李坤儒 县文化局局长
杨宪平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燕国彬 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王 勇 团县委书记
齐香君 县妇联主席
王为民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刘作军 昌黎镇党委书记
刘义富 县工商局局长
张志刚 县计生局局长
张奉廷 县民政局局长
冯利群 县规划局局长
贾秀成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黄盛华 县科技局局长
王新佳 县农业局局长
陈久田 县畜牧局局长
刘志明 县林业局局长
夏友军 县发展计划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公民道德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县文明办,电话:2022733。
办公室主任 : 庞建稳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白秀川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建光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杨大新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东林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解远平 县司法局副局长
张玉生 县教育局副局长
康德宏 县文化局副局长
田玉玲 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何志利 县委党校副校长
郭洪良 团县委副书记
王晓娟 县妇联副主席
刘铁力 县总工会副主席
肖沛昀 昌黎日报社副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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