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农村文化建设要强调“六个优先” |
|
| 2007-04-24 14:48 文章来源:肖沛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
加强新农村文化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本质要求,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的有效途径。
笔者在农村采访的过程中,发现在一些地方农村基层文化建设不容乐观,特别是农民的文化生活质量低下的状况尤为突出。有些农村基层干部在谈论新农村建设时,关注更多的是农村致富农民增收的问题,往往忽视了农村文化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和对农民生活质量的影响作用。这种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相适应的矛盾比较突出,应当予以重视。
通过对农村文化状况的调查,笔者以为要全面发展农村文化,在现阶段应该强调农村文化发展的“六个优先”:
一、优先确立农村文化发展的主体方向。很多时候,我们总是提倡这样一句口号,就是农民需要什么,我们就送什么。这样的提法有其不完善性。在农村文化的发展过程中,我们为农民提供的应该是全面的文化发展环境和先进的文化主题内容。一是要把建立和谐新农村的理念融汇在文化发展的全过程当中,以现代先进的文化思想感染广大农民的思想行为。二是把农民致富奔小康作为实现文化自觉创新的原动力。致富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也是广大农民最迫切的愿望。因此,农村文化建设必须很好地与农民致富奔小康结合起来。三是农村文化工作要主动适应广大农民“求富、求知、求乐”的综合性文化需求,打破文化活动就等于唱唱跳跳的偏见,将狭义文化向广义文化延伸,在满足农民群众文化娱乐需求的同时,在活动中融入更多的科技、法律、市场知识,让农村群众从活动中学到更多致富本领。四是要积极引导、扶持农民发展农村文化产业,让农民懂得发展文化产业同样可以致富奔小康。让农民在文化发展的进程中尝到文化产业的甜头,体会到文化的价值,从而激发他们在新农村文化建设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优先整合全社会文化资源对农村文化的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转变观念,拓宽思路,制定优惠政策、利用各种活动,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兴办农村文化事业或捐助公益性文化事业,逐渐建立起多渠道的农村文化建设投资新体制。一是在“三下乡”活动中,探索活动的长效机制,使“三下乡”活动小型化、经常化,努力做到灵活多样、行之有效。鼓励和组织专业文化工作者到农村辅导群众文化活动,完成由“送”到“种”的转化,帮助农村建设专业和半专业的文化队伍。二是引导社会力量捐助农村文化事业。重点捐助文化站(室)、图书室等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村公益性文化实体和文化活动。让农民活动有场地,学习有图书,参与有队伍。三是积极组织开展农村文化服务活动。有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因增加农村文化服务内容而需要扩大人员规模和经费等问题,确保农村文化服务活动的顺利开展。四是确立城镇对农村文化的帮扶力度。着力推进城乡文化统筹发展和城乡文化一体化,形成城乡文化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格局。
三、优先发展农村公共文化设施。要巩固农村文化阵地,避免农村文化土壤“板结”,文化设施建设十分重要。首先,全面建设县、乡、村文化设施和活动场所。政府要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扶持资金,确保农村重点文化建设的资金需求,不断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按照“以政府为主导,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以农户为对象,发展县、乡、村文化设施和文化活动场所,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的原则,以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工程为抓手,全面加强和完善乡镇、村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二是根据中央关于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各级财政要增加对农村文化发展的投入,加强乡镇文化广场、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发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村基层服务点,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三是在充分发挥乡镇文化中心对村落文化建设的导向、辐射、推动作用的同时,把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心下移,深入农户,扎根在村落,发芽在村落,因地制宜建设一批规模适当、设施良好的村级农民文化园、文化活动室,培育文化特色示范村,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四、优先探讨农村文化发展过程中的创新机制。没有农村文化的创新就没有其发展。一是加快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通过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和改善服务,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实现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二是深化经营性国有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三是大力发展农村民办文化。通过民办公助、政策扶持,鼓励农民自办文化,开展各种面向农村、面向农民的文化经营活动,使农民群众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四是鼓励社会资本在政策范围内,以各种形式兴办文化实体,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五是规范农村文化市场。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大力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管理,营造扶持健康文化、抵制腐朽文化的社会环境,确保农村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五、优先考虑文化产业在农村经济发展当中的推动作用。一是依托资源优势,发展农村文化特色产业。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利用丰富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发展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产业,使资源优势真正转变为产业优势,进而转变为经济优势。二是开发农村民营文化产业,丰富文化产业发展渠道。坚持国办、民办并举,充分调动农民自办文化的积极性。农民既是农村文化的受益者,也是农村文化建设的参与者。引导农民自办文化,开发农村民营文化产业,是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途径。积极支持农民发展民间剧团、文化示范户、文化带头人、文化大院、社区文化之家、个体电影放映队、个人图书室等文化产业实体,建立健全公开、透明、非歧视的农村文化市场准入机制和公平、公正、自由竞争的文化产业生态环境。三是加强农村文化市场建设,正确引导农民文化消费。要切实加强农村文化市场建设,加快市场发育,培育市场体系,打造文化产业链。通过现代流通手段帮助农民把农村文化资源与城市市场紧密联系起来,提高农村文化资源商品化程度,为农村文化产业的开发、进入城市市场提供更加便捷的渠道。可以通过打造人文景观品牌、民间艺术品牌、绿色农业品牌、生态旅游品牌、民间工艺品品牌等手段,提高农民的文化消费意识。
六、优先打造一支优秀农村文化人才队伍。加强乡村文化建设,文化队伍建设是关键。当前农村特别是乡镇文化工作队伍人员老化、知识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比较突出。有的乡镇撤消了文化站,没有从事文化工作的专职人员,工作处于涣散状态。有的地方虽然保留了乡镇文化站机构,但人员素质状况不理想,文化骨干流失、农民自办文化缺乏人才是制约各地农村文化事业发展的瓶颈。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创新农村文化建设的体制和机制,落实好农村文化建设工作的相关政策,稳定和发展专兼职结合的农村文化队伍,努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建立健全乡镇农村文化骨干人员的人才库,逐步形成县、乡(镇)、村三级的文化骨干网络。将农村各类文化专业人才、艺术人才纳入资源库备案;二是出台优惠政策,评选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并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地位、经济待遇;三是创造条件培育人才,与各相关院校和文化专业团体加强联合与合作,创建实验实习基地,建立健全农村专兼职文化骨干人员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创新培训内容,完善培训机制,整合培训资源,全面提高农村文化骨干的业务素质,不断增强文化骨干人员自主创新的能力。四是要着力解决好农村专职文化队伍中专业建设薄弱,业务干部比例偏低,素质不高,服务能力不强的问题,乡镇文化专职人员要采用聘任制竞争上岗,大量聘用文艺专业院校的大中专毕业生,不拘一格聘用确有特长的民间艺术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