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放心药品惠及农民——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不断延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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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8-30 09:13 文章来源:陈锋 汪贵良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两网’建设对药品实行统一管理,不仅方便了我们购药,老百姓对药品质量也更加放心了!”大蒲河镇栅子里村乡医王顺正高兴地诉说着心里话。
自全县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工作开展以来,乡镇卫生院、乡医、群众都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来卫生院看病、买药的人又多了起来。尤其是今年以来,县药监局与县卫生局强强联手,在加强乡镇卫生院“两网”硬件建设的同时,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作为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工作的重要抓手,以更好地方便群众,惠及群众,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向纵深发展。
壮大农村药品供应队伍。结合全县卫生体制改革,县药监局与县卫生局协商,提前布置规范卫生院药房建设,在原有8个农村药品采购配送网点的基础上,实施增网工程,将网点扩大到16个,覆盖每一个乡镇,打破了跨乡镇配送药品的局面,为群众就近用到放心药提供了方便。
严格农村药品采配中心验收标准。结合省市有关文件和规定以及我县实际,制定了昌黎县农村药品采配中心验收标准。按照这一标准,从日常管理、药品仓储、人员培训、购销登记等方面,对全县16个采配中心逐个验收。对于不符合标准的,限期整改,直至达标为止。
规范农村药品代购管理。县药监局与县卫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卫生院药品代购管理的通知》,要求代购药品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必须依法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药品购销记录及相关票据,并严格实行打码配送,即在药品最小包装上标明代购的乡镇卫生院名称和药品最高零售价,以便于药品追踪。同时,要求乡镇卫生院从就近的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生产企业中,自主择优选择2—4家企业作为购药主渠道,并与对方签订协议,确保行为规范、渠道合法。并鼓励采配中心联合购药,以降低医药成本,为群众提供保质量、低价格的放心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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